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康桥 (略) (略) 政配套,配合机器人谷开发建设,原则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0.5公里,规划红线宽16米, (略) 支路等级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 (略) 政管线搬迁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 (略) (略) 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 (略) 、桥梁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 (略) 。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属于 (略) (略) 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 (略) (略) 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 (略) 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