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5号)的要求,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采购一批森林消防装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森林消防装备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大疆T50载重无人机1架,改装加装喷水灭火装置,以及载重抛投装置的无人机2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采购第三方后一个月内供货。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2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四、招标公告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18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http://**/)、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五)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符合实际的报价方案。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http://**/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或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cn/)。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圣堂二巷39号;联系人:潘德洪,电话:0772-*,*;覃君成,电话:*;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人:钟华钧,电话:*。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森林消防装备项目清单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