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沅江洞庭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1394.*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沅江洞庭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黄茅洲镇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高向阳 | ||||||||||||||||||||||||||||||||||||||||||||||||||||||||||||
成立时间 | 2005/12/20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52Y | 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
经营范围 | 服装、苎麻及其它农副产品购销;公司自有房产、地产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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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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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沅江洞庭 (略) 100%股权及人民币1394.*万元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及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及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及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及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湘英特[2022]评报字第024号债权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日,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人民币1394.*万元债权。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标的企业的债权人。 2、其他信息详见诚信湘审[2022]0038号审计报告、湘宝荃专审字[2022]第256号号审计报告、湘英特[2022]评报字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湘英特[2022]评报字第024号债权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422.39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人民币1028.3万元, (略) 持有的人民币1394.*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394.09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422.39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及债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买须知 | (略) (略) 最终发放的《竞买须知》为准。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买方式 | (略) (略) 最终发放的《竞买须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何先生0731-*;邝先生 0731-* |
技术支持 | 何先生0731-*;邝先生 073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楼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