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杭锦后旗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杭锦后旗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杭锦后旗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杭*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杭锦后旗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杭*-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杭锦后旗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4日止 |
备注说明 | 内蒙古 (略) ,项目经理周文,注册编号:NMG*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90。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7日。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赵地 乌拉特中旗第三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 蒙* |
企业业绩 | 1. (略) 第一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2.内蒙古 (略) 2#教学楼修缮改造工程;3.鄂尔多斯理工学校外墙装饰等维修工程;4.中 (略) 科研生产运营管控中心及现 办公楼改造装修装饰施工工程;5.内蒙古师范大学 (略) 田楼二楼维修工程;6.乌拉特中旗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7.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8.6000吨火锅制汤剂技改扩建项目2号生产车间;9. (略) 实验小学开发区富力分校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10.武川县民族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杨文斌(证号:*) ;安全员:付建宇(证号:蒙建安 C2(2023)* );施工员:张景富(证号:*0233);质量员:吴海(证号:*0208);资料员:学英(证号:*1124);材料员:薛雅琴(证号:*0082);预算员:陈霞(证号:*153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61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贺帅 / 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 N M G 2 5 1 2 9 4 0 |
企业业绩 | 1.展厅及群众书画培训室维修改造工程;2.2 0 2 3 年赛罕区学校、 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E P C 总承包四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王小贤(证号:2 0 2 2 2 0 0 3 6 3 1 ) ;安全员:郭鑫(证号:蒙建安 C 3 (2 0 2 2 )0 0 0 3 2 5 0 );施工员:郑俊斌(证号:0 1 5 1 8 1 0 1 9 1 5 1 8 0 0 0 0 0 8 );质量员:马爱(证号:0 1 5 2 2 1 0 6 0 0 0 0 3 0 0 0 3 8 6 );资料员:王小磊(证号:0 1 5 1 8 1 1 4 9 1 5 1 8 0 0 0 2 1 8 );材料员:*海瑞(证号:0 1 5 2 2 1 1 1 0 0 0 0 2 0 0 0 1 6 9 );预算员:赵鑫(证号:01 5 2 2 2 0 2 0 1 0 0 3 1 0 1 9 3 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白莲花 / 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 NMG* |
企业业绩 | 1.内蒙古爱信达 (略) “智能工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2.台格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3. (略) 展馆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邢晓琴(证号:*) ;安全员:郭 瑞(证号:蒙建安 C2 (2023)* );施工员:陈 禹(证号:* *);质量员:秦晓敏(证号:*0165);资料员:王利娟(证号:*0251 );材料员:茹璟阳(证号:* * );预算员:徐燕青(证号:*20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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