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陇鹏光伏科技组件工厂生产加工项目 | (略) 嘉东工业园区 | 嘉峪关 (略) | 甘肃宜尚 (略) | 根据项目备案建设内容,项目设计建设10条光伏组件生产线,年产5GW光伏组件。由于项目生产场地为 (略) (略) 现有厂区, (略) (略) 场地条件限制,建设单位租赁的现有35745.0m2不足以建设10条光伏组件生产线, (略) (略) 运营投资情况,建设单位决定保留现有已建设的1条光伏组件生产线,年产500MW光伏组件,剩余9条光伏组件生产线不再建设。 | 本项目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截止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已基本完成建设,本次项目施工期仅进行部分新增设备安装等,不在进行开挖施工,因此,本次环评仅对项目施工期进行回顾性评述。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⑴大气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厂区建筑材料装卸、堆放产生的扬尘;交通运输等引起的扬尘;建筑施工产生的粉尘;施工设备、汽车产生的废气等。施工过程中设备和汽车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油尾气,属于间歇性排放源,并且排放量小,所以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大气环境影响污染物为粉尘。 ⑵减缓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减缓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①施工扬尘 施工单位施工时先进行了厂界围墙及防风抑尘网的建设,将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尽量控制在场内,在施工时购置了喷雾降尘设施,一边施工一边用水雾控制粉尘的扩散。场内产生的渣土不在厂区内堆存,且渣土被喷雾装置打湿,渣土的清运 (略) 清运,渣土运输车辆采用新型渣土运输车,车厢有密封装置,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粉尘的产生。 ②路面扬尘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施工便道进行了平整 | / | / |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