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公告
经平和县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拍卖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建筑用砂 (m3) | 建筑用花岗岩 矿石 (m3)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处置 期限 |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 | * | 7241.9 | 150 | 50 | 4个月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略)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拟担任本标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竞买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有)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竞买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竞买公告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2人;
……
注: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 (略) 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承包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承包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5、其他资格要求:①竞买人应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竞买(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建办室(2019)50号文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标的竞买。④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需提供竞买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时间、资料要求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日-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 (略) 领取相关拍卖文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或口头等申请。
(二)报名资料要求
1、竞买申请表及承诺书;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须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6、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质资格按拍卖公告要求提交;7、拟派出其他人员名单表。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一)竞买人应于**日下午17:00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为准)。
(二)保证金户名: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
(三)开户行:平和农商银行五寨支行
(四)账 号:**
五、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日下午14:30
(二)拍卖地点: (略)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龙海区石码镇福门大酒店5层
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先生
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
**日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竞买申请书
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
我公司研究了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文件要求,已对该宗处置权进行过现场踏勘,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单位处置权公告和须知中的要求及规定,对该宗处置权所有文书及现状均无异议。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单位于**日14:30(北京时间) (略)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活动,并承诺:
1、按处置文件的要求参加拍卖活动,履行全部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提交给你单位审查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如能竞得,按处置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要求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施工合同》、《出让合同》等,按合同约定履行受让人的全部责任。
3、按处置拍卖公告、处置拍卖须知要求的时限缴纳竞买保证金、处置权拍卖成交款、砂石料清运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等。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1、
2、
3、
4、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竞买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总资产 | 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 | ||
附 件 | 1、竞买申请表及承诺书;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须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6、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质资格按拍卖公告要求提交;7、拟派出其他人员名单表。 | ||
单 位 申 请 意 见 | 在认真审阅研究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有关文件(施工方案、处置方案、施工合同、出让合同)等,并对平整作业区进行现场踏勘后,我单位申请参加该处置权竞买活动,承诺遵守该处置权拍卖须知等相关文件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处置风险。 我单位授权参加该处置权拍卖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出让 机构 审查 意见 | 经审查, 单位符合该处置权拍卖竞买资格,同意参加竞买活动,竞买号为 号。 审查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姓 名 | ||||
性 别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
职 务 | 职 务 |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因故不能出席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拍卖活动,特委托受托人参与该处置权的竞买活动,受托人在下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具体委托权限如下: 代表我单位竞价报价; 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施工合同 4、签署出让(竞得)合同; 5、签署竞买活动其它有关文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 |||||
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企业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企业法人印章) 年月日 |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
处置拍卖须知
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平和县建设项目场地内部砂石料合理利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1〕36号),现就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位于平和县五寨乡,占地面积0.1575km2, (略) 闽东南地质大队出具的《平和县五寨乡木业生态工业园南区地块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该项目范围内176.5m高程以上的建筑用砂推断资源量21.66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石推断资源量7241.9m3。
二、本次处置的砂石资源位于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项目红线范围内176.5m高程以上,具体坐标为: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
X | Y | X | Y | ||
1 | *.22 | *.39 | 39 | *.05 | *.74 |
2 | *.05 | *.11 | 40 | *.26 | *.39 |
3 | *.82 | *.22 | 41 | *.70 | *.44 |
4 | *.50 | *.74 | 42 | *.27 | *.01 |
5 | *.89 | *.84 | 43 | *.70 | *.09 |
6 | *.36 | *.92 | 44 | *.47 | *.90 |
7 | *.57 | *.66 | 45 | *.06 | *.76 |
8 | *.38 | *.04 | 46 | *.77 | *.08 |
9 | *.10 | *.78 | 47 | *.65 | *.86 |
10 | *.60 | *.56 | 48 | *.25 | *.54 |
11 | *.05 | *.42 | 49 | *.92 | *.00 |
12 | *.36 | *.32 | 50 | *.29 | *.32 |
13 | *.19 | *.95 | 51 | *.67 | *.90 |
14 | *.52 | *.13 | 52 | *.26 | *.85 |
15 | *.72 | *.49 | 53 | *.74 | *.21 |
16 | *.65 | *.14 | 54 | *.88 | *.28 |
17 | *.31 | *.58 | 55 | *.06 | *.55 |
18 | *.36 | *.03 | 56 | *.59 | *.81 |
19 | *.06 | *.54 | 57 | *.54 | *.22 |
20 | *.75 | *.23 | 58 | *.68 | *.23 |
21 | *.54 | *.73 | 59 | *.31 | *.02 |
22 | *.83 | *.47 | 60 | *.52 | *.76 |
23 | *.37 | *.29 | 61 | *.05 | *.14 |
24 | *.65 | *.27 | 62 | *.96 | *.22 |
25 | *.42 | *.87 | 63 | *.82 | *.76 |
26 | *.27 | *.49 | 64 | *.08 | *.87 |
27 | *.38 | *.55 | 65 | *.44 | *.34 |
28 | *.37 | *.90 | 66 | *.51 | *.82 |
29 | *.54 | *.16 | 67 | *.01 | *.80 |
30 | *.63 | *.61 | 68 | *.02 | *.68 |
31 | *.83 | *.54 | 69 | *.31 | *.92 |
32 | *.24 | *.05 | 70 | *.49 | *.81 |
33 | *.68 | *.25 | 71 | *.14 | *.49 |
34 | *.72 | *.56 | 72 | *.72 | *.15 |
35 | *.61 | *.15 | 73 | *.52 | *.74 |
36 | *.78 | *.33 | 74 | *.52 | *.64 |
37 | *.77 | *.17 | 75 | *.60 | *.49 |
38 | *.38 | *.74 |
三、组织与实施
委托 (略) 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四、竞买资格
1、 (略)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拟担任本标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竞买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有))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竞买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竞买公告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2人;
……
注: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 (略) 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承包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承包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5、其他资格要求:①竞买人应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竞买(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根据建办室(2019)50号文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标的竞买。④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需提供竞买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时间、资料要求及资格确认
㈠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 (略) 领取相关拍卖文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或口头等申请。
㈡报名资料要求
1、竞买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须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质资格按拍卖公告要求提交;
7、拟派出其他人员名单表。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㈢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确认取得竞买资格。由 (略) 于**日下午17:00时前通知竞买人。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㈠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竞买人应于**日下午17:00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为准)
㈡保证金户名: 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
㈢开户行:平和农商银行五寨支行
㈣账 号:**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拍卖成交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 **日下午14:30
2、拍卖地点: (略)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特别说明:
1、鉴于本次拍卖的建筑用砂石料系土方平整工程中产生,其筛选及移交将贯穿于土方平整行为全过程,该拍卖标的与土方平整行为存在不可分割的关联性。为此,本标的的拍卖将以完成土方平整行为作为拍卖成交后的移交条件。
2、土方平整费用(即发包价)经K值抽取,K值=8.58%,最终确定发包价为*.43元,该项费用,买受人有权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直接向出让方主张。
3、本标的的现实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应对拍品的状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同时对拍卖资料上载明的内容充分了解。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均取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材料或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矿产资源,拍卖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规格、形态、方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不予多还少补,不影响拍卖成交关系的成立。对此,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4、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处置的建筑用砂石处置权的现状、外部条件、标的的各项条款及约定完全清楚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5、本次处置拍卖所提供的有关处置的建筑用砂石处置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对实际可采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建筑用砂估算报告中的建筑用砂石与实际不符,挖除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控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九、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加价幅度后,竞买人以举号牌表示应价,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后一位举牌者即表示愿出比前一位高出一个加价幅度的价格竞买该标的,依此类推,价高者得,至无人继续加价;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最高应价,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敲槌后,其他竞买人再举牌无效,最后举牌者(应价者)即成为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1、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50万元,不设置保留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本次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一、标的合同签订和缴款要求
成功竞得上述标的的买受人需当场与我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拍卖款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缴交财政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 (略) 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签订《出让合同》,并与漳州平和县 (略) 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前竞买人还需向漳州平和县 (略) 提交土方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土方发包价款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 (略) 的保函。(具体以哪种形式提交需事先与业主沟通确定);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出退保申请,发包人于28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规则”条款规定行为的,视其违约,并按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2、若买受人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缴纳拍卖款项等行为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等费用后,剩余收归委托人所有,若竞买保证金不足抵扣拍卖佣金等费用的,则继续予以补足,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同时委托人有权追偿竞买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竞买人因前述违约行为致使拍卖标的重新拍卖的,再行拍卖的成交总价款低于本次成交总价款的,该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标的交付
竞得人缴纳拍卖成交款、签订《施工合同》和《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出让方委托漳州平和县 (略) 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并当场签定《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标的物具体状况、数量、品质及交通路况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多还少补。
十四、标的清运期限要求
竞得人自签定《标的物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应在4个月 内将标的物清运完毕(腾出场地),逾期未完成清运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安全清场完毕后,且未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持《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办理清运保证金退款手续。
十五、相关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人社【2019】29号) (略)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事宜,并及时提供人工费(工资款)数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在工程开工后竞买人根据需要可以申请更换,但除不可抗力外,其它情况下竞买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发包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应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3、竞买人应考虑下列竞买风险因素:
(略) 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械台班及相关费用标准等价格变化;
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③因工程进度需要所产生的赶工费用;
④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
⑤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停水、停电(不可抗力除外)因素;
⑥施工过程中,配合周边在建工程交叉施工需要而产生的费用;
⑦场内的排水设施由竞买人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修复及布置,若因排水设施不利,由此造成周边损失由竞买人负责;
⑧针对现状施工场地应采取的所有施工措施(包括施工便道、临时占地以及清表等);
⑨因施工原因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设施破坏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⑩绿膜覆盖的费用;
?承包人需负责理顺与当地村民关系及处理工程已征迁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等拆除。砌筑池塘的条石、青苗、树木、垃圾、场地杂草、耕植土、障碍物、地下废弃管道管线、井、废弃构筑物、建筑垃圾(使用中的电力、电线、电讯管线除外)及地上附着物清运等,其产生的费用已摊销列入合同总价中,合同实施过程中均不再调整;
?土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当以相关规范要求为准,总价不再做相应调整;
?施工过程中,石块的清理、开采、挖掘、运输、平整,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挖方区、填方区场地回填后须经压实,回填的标高和平整度应符合《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其中,场地回填标高误差必须控制在±300mm以内。
?因施工现场需要,降低土方回填标高或土方工程量减少或因征迁问题导致工期延误等情况,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
?交叉施工干扰、临时便道、临时排水、施工时降排水、清障及保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挖填、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可能产生的费用;
?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中,与本项目工程的其他分部工程有施工交叉的内容,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对于整个项目施工进度的统筹与安排,并做出合理调整。由此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相应的费用和合理的利润;
?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包人要求进行甩项而导致工程量调整的,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
?施工过程中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各项临时性措施费、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保持畅通等费用,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计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
?与周边关系的协调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带来的干扰、费用及本工程运输路线沿途施工便道维护费用。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碰到雨季、台风或者需要设置施工便道,施工时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汛调度。
?承包人运输土方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清理沿途洒落的渣土,若因运输过程中被有关部门罚款的,一律由承包人承担。成交人须在竞拍过程中综合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土方平整高程如有调整,承包人需无条件按照发包人及规划部门给予的标高进行施工。
?发包人在预算审核阶段已考虑计入喷雾扬尘防治相关费用,承包人须在竞买过程中综合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施工方所用的运输车辆须由建设、交管相关部门备案认可(如有),如承包人违规使用运输车辆,造成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单位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工人的劳保、福利及施工中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第三方损害赔偿的一切费用。
4、土方工程:本项目矿石评估价值已综合考虑石方的开挖破碎及外运的费用,预算不另行计算。土方废弃土点自行解决,需运离五寨乡辖区。外运运距、垃圾外运运距、土方堆置费及土源费自行考虑,风险包干,实际不同不再调整。如承包人未按要求运离土方废弃土,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承包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买受 (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文件规定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
6、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建〔2021〕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通知》(漳建工[2019]25号)文件(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要求,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根据漳建工〔2017〕68号规定,关于转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政工程施工围档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的第三点要求做好施工围挡工作。
7、土方平整的顺序需要按照发包人指定的顺序来平整,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根据图纸按发包人要求日期前完成。
8、受让人应按照场地平整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等要求进行施工,受让人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平整的,按违法占地行为查处。
9、受让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10、本次处置的建筑用砂石属国有,本次拍卖的只是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出让人不受理受让人不属于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外的其他问题,该建筑用砂石处置权出让价款不包括其他依法应缴纳的费用。
11、本次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拍卖佣金按委托价的4%计算,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 (略) 缴纳。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格式)
编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名称 | |||||
标段编号 | |||||
竞买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一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 | 注册编号 | 注册专业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项目副经理(如有) | ||||
二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三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岗位证书类型 | 岗位证书编号 | |
4 | 施工员 | ||||
5 | 质量员 | ||||
6 | 材料员 | ||||
7 | 机械员 | ||||
8 | 安全员 | ||||
…… | …… |
竞买人:(盖单位公章)
注:
1、《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竞买人登记拟派出人员后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买人承诺
本人已 (略) 将于**日下午14:30时举行拍卖会的《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并已实地查看拍卖标现状,同时也全面审阅了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所有文件,本人现郑重确认:本人完全认可并愿意全面遵守上述《拍卖须知》和《施工合同》及《出让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完全认可本次拍卖标的的所有现状;本人一旦拍得本次拍卖标的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予以反悔,否则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或代理人)(签章):
(略)
**日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
出让合同
*方(出让人):
*方(受让人):
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平和县建设项目场地内部砂石料合理利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1〕36号),现就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土方平整工程涉及砂石处置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位于平和县五寨乡,占地面积0.1575km2, (略) 闽东南地质大队出具的《平和县五寨乡木业生态工业园南区地块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该项目范围内176.5m高程以上的建筑用砂推断资源量21.66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石推断资源量7241.9m3。
经确认,*方为竞得人,现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经5日公示后无异议。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方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场地平整剩余土砂石料外运处置权,本次出让的剩余土砂石料属国有。
第二条 *方保护*方的处置权不受侵犯,保障处置范围内砂石料工作秩序、运输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三条 *方出让给*方的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位于平和县五寨乡《平和工业园区五寨生态木业产业园南区》(详见附件1,标的物具体状况、数量、品质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多还少补)。
第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清运工期为4个月(自签定《标的物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成交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在本合同约定的4个月工期内将标的物清运完毕(腾出场地),逾期未完成清运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第六条 *方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渣土、 (略) 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线 (略) 管理要求行驶;*方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等。
第七条 *方需严格按照*方要求和约定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砂石料,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在清运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防护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因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竞得人全部负责。除按违约责任论处外,还应赔偿任何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 (略) 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方各执2份,存档2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章):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