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诊疗共享平台维护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诊疗共享平台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诊疗共享平台维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诊疗共享平台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维护工作 (略) 卫健委诊疗共享平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对维护单位的专业技术能力、处理能力等方面应有较高的要求。
2、此前, (略) 卫健委诊疗共享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一直由联众 (略) 承担,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难以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维护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同时有可能造成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出错,以致发生无可挽回的损失。
3、联众 (略) 对诊疗共享平台业务熟悉,掌握源代码,能够较好地做好维护保障,且技术队*强大,有长期的服务经验。考虑到本项目的特点以及维护工作的延续性,由联众 (略) 继续负责维护工作,能有效的实现系统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维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准确和及时。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诊疗共享平台维护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 (略) 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联众 (略) 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众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2幢4166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 (略) (略) 府路490号行政18号楼6、7、1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卫健委机关党委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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