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 2024年1月3日上午9:0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实验中学;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留先生 *;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 址:清流县北山天城常春街526号;
联系人及电话:小陈*;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实验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项目;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巴洛 (略)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 |
5.公示时间: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局教育局
7.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