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兰陵自然资规让告字[2024]3号
经兰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兰陵-2024-11 | 兰陵县 (略) 南段东侧、 (略) 南侧 | *.1 | 商住用地(商住比0.7:9.3) | 70 | >1.0≤2.7 | ≤27% | ≥35% | 1330 | 6502 | 50 |
兰陵-2024-12 | 兰陵县 (略) 南段东侧、 (略) 南侧 | 7963.5 | 商住用地(商住比0.5:9.5) | 70 | >1.0≤2.7 | ≤25% | ≥35% | 670 | 3345 | 30 |
兰陵-2024-13 | 兰陵县 (略) 南段东侧、 (略) 南侧 | 3470 | 商住用地(商住比0.5:9.5) | 70 | >1.0≤2.7 | ≤25% | ≥35% | 300 | 1458 | 20 |
兰陵-2024-14 | 兰陵县 (略) (略) 交汇处西北侧 | * | 商住用地(商业不大于10%) | 70 | >1.0≤2.0 | ≤20% | ≥25% | 5330 | * | 100 |
兰陵-2024-15 | 兰陵县 (略) 北段东侧、 (略) 北侧 | * | 居住用地 | 70 | >2.0≤2.7 | ≤20% | ≥35% | 3200 | * | 100 |
兰陵-2024-16 | 兰陵县城区龙沂 (略) 南侧(公路局对过) | 7430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0.5 | ≤25% | ≥20% | 324 | 324 | 10 |
注:1.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或向出让人咨询,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2024年9月1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 (略) 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 (略) 上限时竞价的, (略) 公共 (略) 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 (略) 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公章;
10.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 (略) 页提 (略) 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 (略) 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 (略) (略) 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 (略) 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略) 络环境。(《操作手册》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兰陵县城东苑 (略) 5号
咨询电话:0539-*
(略) (略)
地址:北城 (略) 8号
咨询电话:0539-*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 0539-*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