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7月9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广东海珍 (略) 琼脂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广东海珍 (略)
2、建设地点: (略) 澄海区溪 (略) 西
3、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约*元,环保投资约*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原污水处理站部分池体现作为清水池使用)。本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后全厂年产琼脂粉1000吨,主要原辅料包括:江蓠菜、32%液碱、98%硫酸、次氯酸钠、珍珠岩。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处理、碱处理、洗涤、酸化漂白、煮胶抽提、精密过滤、冷却凝胶、脱水、烘干、粉碎。项目原拟采用1台6t/h燃成型生物质锅炉进行生产过程的蒸汽供应,后建设单位与 (略) 签订了蒸汽供应合同(见附件7)本扩建项目不再设置锅炉。扩建后项目年工作210天,每天工作8小时。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19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麦先生
8、联系电话:*
广东海珍 (略) 琼脂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