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分中,“团队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下同)担任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顾问,每提供一项证明得1分,本项最高5分。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委托协议)及成果证明资料(如法律意见书、发行成果、上市成果等)复制件,证明材料须能充分证明相应评审内容。上述复制件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身份的可用业主证明补充。(下同)”
其中“法律顾问”是指常年法律顾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仅计一次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即可。(下同)
2、附件五中“(2)团队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下同)担任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投资基金、国企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一览表”,修改为“(2)团队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下同)担任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一览表”
浙江富力 (略)
浙江嘉兴国有 (略)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