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8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
传 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 (略) 377号
邮 编:*
2024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汉源县工 (略) 及相关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防洪治理工程 | 雅汉环审〔2024〕20号 | 2024-7-30 |
2 | 4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雅汉环审〔2024〕21号 | 2024-7-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8月13日(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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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源县工 (略) 及相关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防洪治理工程 | 雅汉环审〔2024〕20号 | 2024-7-30 |
2 | 4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雅汉环审〔2024〕21号 | 2024-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