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门 (略) 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海门 (略) 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已由 (略)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备【2023】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华东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拆除清理原来档口水泥板并新建3,拆除原地面水泥并重新铺设,对市场卫生间、办公室进行修缮,钢结构雨棚、 (略) 场配套设施进行修缮,完善排水、电气和消防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 89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略) 海门 (略) 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21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 月 16 日至2023 年 11 月 2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 (略) | 招标代理 | 南通正元 (略) |
地 址 | (略) 海门区三厂街道 | 地 址 | (略)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 |
联系人 | 龚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2023年 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