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F514和田玉原石雕件的拍卖公告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 (略) 定于2024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至2024年2月15日上午11: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F514和田玉原石雕件(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 900元
起拍价:810元
保证金:150元
增价幅度:5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 (略)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 (略) 联系。
五、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的名称及鉴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价格由双方当事人议价,该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未将该拍卖标的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成色、真伪的确定和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或聘请专家鉴别;2、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或自行聘请专家进行勘验,本院将提供看样的时间和地点,买受人可以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品质、规格及其实物实际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3、拍卖平台展示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差异存在色差,标的物最终以实物实际现状为准,介意者勿拍。4、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6、交接方式原则上为自取;不便自取的,可联系工作人员为其邮寄,邮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邮费、保价费等)及运输过程中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此次拍卖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http://**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 (略) 执行庭
开户行:中国 (略)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支行
账号:*7766
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 (略) 查收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办理相关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8-*、*
辅助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2号楼12层222号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 (略)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