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略) :
你司《关于开展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 (略) 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城市更新文〔2024〕190号)收悉。2024年8月8日,我局组织了《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 (略) 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会上各专家和代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初步设计报批稿。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件(渝北发改投〔2024〕310号)(项目代码:2309-*-04-01-*),以及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 (略) 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兴隆镇永庆水厂为Ⅲ型村镇集中供水工程,2016年建成,设计供水规模1600m3/d,供水人口*人。实际供水量为1300m3/d,根据出厂水总表与支管分表相对比,供水有效率约为53%。供水总用户为3398户,其中场镇用户537户,农村供区9个村,含宝胜寺、龙洞岩村、天宝寨村、杉木村、发扬村、龙平村、牛黄村、永兴村、永庆村等。
本工程主要有供水管道及附属工程组成。利用原有永庆水厂供水,更换水厂至新建社区及永庆老街沿线给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N100~DN200。供水管道从永庆水厂清水池接出, (略) 及管道走向铺设途经新社区及老场镇。为保证管道给水安全、方便维修及运行管理的需要,管道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检修阀井、排气阀井、放空阀井以及镇、支墩等附属设施。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兴隆镇永庆场镇及部分农村的供水安全需求。根据《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 (略) 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渝北发改投〔2024〕310号文件,本次供水改造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工期12个月。
(二)工程规模
根据现场查勘,永庆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600m3/d,目前实际供水量为1300m3/d,根据出厂水总表与支管分表相对比,供水有效率约为53%。供水总用户为3398户,其中场镇用户537户,农村供区9个村:包含宝胜寺、龙洞岩村、天宝寨村、杉木村、发扬村、龙平村、牛黄村、永兴村、永庆村等。据现状调查,永庆水厂供区人口与原设计相应水平年基本一致,且供区范围内相对原设计无新增旅游、企业、公共建筑等用水量,永庆水厂原设计供水规模满足现状及后续用水需求,由于本工程无新增供区,对水厂至永庆场镇 (略) 、分支、 (略) 进行改造,因此,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与原设计供水规模保持一致,为1600m3/d。
(三)工程水源
本工程出水接永庆水厂,水厂出水水量满足片区的用水需求,根据提供水厂出水水质报告,水质满足生活居民用水水质标准,水源水质水量可靠性高,能满足供水要求。
(四)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对永庆场镇现有DN100~DN200主供水管道、表桩及入户水表进行改造。主供水管道共4034m,其中DN200为563m,DN150为607m,DN100为533m,DN65为515m,DN50为1735m,DN32为81m;入户管道DN20为*m;设5座水表井,7座闸阀井,1座排泥井,1座排气井,井内均设置伸缩接头,检修阀设置于主供水管线上,在各支管起点设置DN50/DN65的检修阀;同时更换现状损坏水表2840套及表桩355套,管道均采用衬塑钢管。
三、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
本工程是解决永庆场镇及部分农村用户供水问题,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2024之规定,本工程永庆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600m3/d,确定本工程属III型工程。
(二)工程总布置
本工程主要有供水管道及附属工程组成。利用原有永庆水厂供水,更换水厂至新建社区及永庆老街沿线给水管道,主管道管径为DN100~DN200。供水管道从永庆水厂清水池接出, (略) 及管道走向铺设途经新社区及老场镇。为保证管道给水安全、方便维修及运行管理的需要,管道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检修阀井、排气阀井、放空阀井以及镇、支墩等附属设施。
(三)管材选择
本工程主要金属结构为管道、闸阀等。管道由衬塑钢管组成,本次管材及管件压力等级为PN16。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项目中共设置5座水表井,7座闸阀井,1座排泥井,1座排气井,井内均设置伸缩接头,检修阀设置于主供水管线上,在各支管起点设置DN50/DN65的检修阀。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略) 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距离渝北城区30km。工程所在区域内当前的对内外交 (略) 交通,有G210国道通往项目区,临近南北大道,交通便利。工程施工、生产、生活用水从附近水源引入临时用水。在施工现场就近联系施工用电,引入现场,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另配备一台20kW发电机备用。
(二)施工导流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本工程不涉及施工导流。
(三)施工总布置
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主要为水泥、碎石、河沙、钢材、管道及配件等。其中水泥、碎石、 (略) 购买,运距为35km,钢材、管道等主要材 (略) 街道购买,运距约35km。本工程施工辅助企业主要有办公生活设施、混凝土、砂浆加工系统、综合加工厂及临时物资仓库等。
本工程开挖土石比按5:5考虑。本工程中主要土石方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0.*m3(自然方),填筑土石方0.*m3(自然方),本工程开弃渣0.*m3。渝北区无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场地,具体弃渣场地待后期业主与区外相关部门协调后确定,本次初设概算中建筑弃渣运距暂定60km。
(四)施工进度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准备期1个月,主体工程施工工期10个月,完建期1个月。
五、消防工程
建筑物均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根据规范,火灾危险性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范围存 (略) 政消火栓,经过现场调查,原装消火栓已经锈蚀,本次设计在原址新建地上式消火栓。
六、工程占地
本项目占地共计17.85亩,其中永久占地2.72亩(管道、镇墩、支墩及闸阀井占地),临时占地15.13亩。
工程占地补偿费共计15.*元。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
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工程区所处生态环境现状良好,水质和水量满足工程要求;工程所在地群众对本工程建设均采取积极态度,具备了兴建本工程的自然社会环境条件。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从整体分析,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有利影响主要是工程在城镇供水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环境效益。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扰动产生的不良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防治和改善措施使其减免。本项目不存在影响工程可行性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及总体布局、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和管理等,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通过对工程的初步调查分析,该工程建设将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能使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消失流失风险和危害降至最低,使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同步协调发展。
八、工程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 (略) (略) 负责项目实施前后的协调、管理工作,工程建成后由重庆渝港 (略) 对永庆场镇及农村区域供水改造工程进行运行管理。
九、工程投资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753.*元,其中建筑工程575.*元;施工临时工程32.*元;独立费用81.*元;基本预备费34.*元,临时施工用地费用15.*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十、其他事项
(一)请认真组织好该项目下阶段施工设计工作。施工设计应按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二)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管理质量和安全。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确需对初设批复内容进行变更的,须按区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渝北区兴隆镇永庆场镇及农 (略) 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
(略) 渝北区水利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