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告字〔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 面积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主要规划控制 指标及其它条件 |
(略) 拍2024-19 | 灵山县武利 (略) A-1地块 |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50 | #.92平方米 (折合约19.87亩) | 191 | 191 | 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4G〕67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0 | 灵山县武利 (略) B-12-7-1地块 |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50 | #.50平方米 (折合约15.67亩) | 151 | 151 | 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4G〕68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1 | 灵山县檀圩镇209国道北侧A地块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 | #.43平方米 (折合约48.54亩) | 466 | 466 | 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4G〕44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2 | 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委与睦象村 (略)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79平方米 (折合约18.52亩) | 704 | 704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4G〕45号核定为准。 |
(略) 拍2024-23 | 灵山县#屋临港产业园 (略) A7-1-1地块 | 工业用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50 | #.56平方米 (折合约25.13亩) | 317 | 317 | 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4G〕58号核定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 (略) 拍2024-19、 (略) 拍2024-20、 (略) 拍2024-21、 (略) 拍2024-23地块申请人竞买报名时需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项目环评意见。
三、 (略) 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_ls/)、 (略) (略) 网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7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 (略) 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 (略) 上竞价,灵山县 (略) 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六、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咨询南宁 (略) ,联系电话:#周工;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
灵山县 (略)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