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SXGAJZFCG-FS*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泗县公安局(盖章)
2023年6月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3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
四、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3
五、联系方式........................................... 4
六、谈判保证金(无).................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二、供应商须知......................................... 6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15
四、合同条款.......................................... 16
五、合同格式.......................................... 22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3
七、合同特殊条款(无)................................ 23
九、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30
第三章 谈判响应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32
一、谈判响应函........................................ 33
二、分项报价表........................................ 34
三、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35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6
五、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37
六、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38
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XGAJZFCG-FS*)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
1.2、项目地点:泗县公安局
1.3、项目类别:货物类
1.4、采购内容: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1.5、最高限价:*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中标后双方另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资质。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3.1谈判时间:2023年6月30日下午3点30分
3.2、谈判地点:泗县公安局二楼东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县公安局
地 址:泗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泗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书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SXGAJZFCG-FS* |
2 | 采购人:泗县公安局 |
3 | 竞争性谈判文件款:售价0元,具体领取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4 | 最高限价:*元。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
5 | 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标书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递交,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6 | 谈判文件:一正俩副 |
7 | 签订合同地点:泗县公安局 |
8 | 签订合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9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先付款项的97%,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
10 | 供货期:7日历天。 |
注:谈判文件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2、定义
2.1货物: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规定。
2.3供应商:是指符合供应条件,从网上获取了竞争性采购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谈判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4、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5.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项目要求及商务要求
九、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书
一、谈判响应函
二、分项报价表
三、项目要求相应情况表
四、商务要求相应情况表
五、本项目实施方案
六、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谈判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按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7.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单位可能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更正公告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推迟谈判的时间。此推迟谈判的通知将将发布在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不再另行通知。
(三)谈判响应书的编制
8、谈判响应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书、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8.2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谈判响应书构成
9.1谈判响应书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装订牢固,必须胶封。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但供应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9.2供应商所提供的谈判响应书,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3谈判响应书的正、副本的正文,均应使用A4规格白色复印纸并使用相当于微软视窗系统小三号字体打印,手工书写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授权人签字部分除外),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9.4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5供应商不得擅自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谈判响应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0、谈判报价
10.1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
11、报价的货币
供应商谈判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书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3.1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书中,可以提交证明货物服务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2如果谈判响应书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3.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为国家鼓励、扶持的产品,必须在谈判 (略) 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在采购单位延长谈判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响应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书。
15、谈判响应书签署
15.1谈判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谈判响应书中。
15.2谈判响应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谈判响应书的递交
16、谈判响应书的密封和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谈判响应书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谈判响应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及联系电话。
16.4谈判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7、迟交的谈判响应书
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迟交的谈判响应书。
18、谈判响应书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书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18.2供应商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五)谈判与评审
19、谈判
19.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与谈判。
19.2采购单位的谈判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
19.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书,了解其与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满足第2.1节的要求;
2)是否及时、足额交付了谈判响应保证金;
3)谈判响应书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4)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所投产品是否有缺少;
6)技术参数是否真正满足;
7)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8)谈判响应书对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20.4在掌握了供应商谈判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0.5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20.6谈判将采取N轮谈判、N+1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谈判、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
20.7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书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20.8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20.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20.10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
20.11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21、评审
21.1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1.2在供应商较多、产品服务各有特点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以确定最佳的成交供应商。
21.3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以谈判小组评出的最低评审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将在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22、异常情况处理
22.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1)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2重新组织谈判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签订
23.1采购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如未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3.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3.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履约保证金
24.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业主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4.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4.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七)质疑与投诉
25、质疑
25.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发现竞谈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25.2评标结束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该向采购单位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25.1节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或提出的质疑无效。
25.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单位。
25.4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
25.5采购单位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5.6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泗县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八)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6、未尽事宜
如以上供应商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付款人:泗县公安局 |
2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先付款项的97%,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
3 | 履约保证金:/ |
四、合同条款
1.术语的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供应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成交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谈判响应文件”是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上传☆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谈判响应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采购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采购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完成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付款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履约保证金
6.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检验和验收
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成交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货物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成交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成交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12.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 (略) 、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 (略) 、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
19.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合同格式
采 购 人(*方):泗县公安局
成交供应商(*方):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货物服务报价表;
(3)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方): 成交供应商(*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七、合同特殊条款(无) 八、货物要求/项目要求
(一)货物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泗县公安局机房 | ||||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 ||||
1 | UPS主机 | 1、配置智能模块化UPS电源主机柜满配容量≥90KVA,目前配备2个30KVA功率模块,实际输出60KVA,主机采用三进三出,模块化设计,实现模块化冗余。 5、电池组节数可进行32~40节设置,便于未来遭遇个别电池故障需要维护、更换时,?可灵活调节电池节数的需要。 8、为延长UPS功率模块使用寿命,所有电路板均需要采用三防工艺。 14、此次更换后报废的UPS、蓄电池等设备回收。 | 1 | 台 |
2 | 功率模块 | 30KVA容量,输出功率因数1,功率模块效率≥95%。 | 2 | 台 |
3 | 蓄电池 | 1、12V100Ah铅酸免维护蓄电池,要求与UPS主机同品牌,方便后期维护及整体兼容性。 2、蓄电池外观不应有裂纹污迹及明显变形。 3、具备耐高电流能力、抗机械破损能力。 4、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密封反应效率>97%。 5、蓄电池工作温度范围极宽,电池可以在-20℃~+50℃的温度条件下工作,电池的内阻比常规电池小,在-20℃~+50℃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大电流放电,其输出功率比同规格的传统式开口电池高。 6、短路电流与直流内阻:蓄电池的短路电流≥2000A,蓄电池内阻≤4.5mΩ.每只蓄电池并配备防漏液托盘。 7、提供原厂三年包换服务承诺函。 | 96 | 节 |
4 | 电池箱 | UPS专用电池箱。 | 3 | 个 |
5 | 电池组空开箱 | 含3P200A直流空开,含辅材。 | 1 | 套 |
6 | UPS输入输出线缆 | ZCYJV4*50+1*25 | 20 | 米 |
7 | UPS与电池组连接线 | UPS与电池组BVR120mm2连接线 | 200 | 米 |
8 | 线缆 | ZCYJV3*4 | 180 | 米 |
9 | UPS输出配电柜 | 定制 | 1 | 台 |
10 | 辅材 | 桥架等辅材 | 1 | 批 |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验收 | 采购人组织验收 |
2 | 付款 | 付款人:泗县公安局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先付款项的97%,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
3 | 履约保证金 | / |
九、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要求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资质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出具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对承诺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响应责任。 |
4 | 联合体谈判采购 |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参加谈判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
6 |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2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
第三章谈判响应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时 间:年月日
一、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
1、根据贵方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工程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谈判响应书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谈判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谈判响应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二、分项报价表序号 | 内容 | 总价 (元) | 备注 |
合计 |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谈判响应函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填写 | 响应情况 |
1 |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注意:
1、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谈判文件要求而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填报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八大项第一子项”中的工程量清单填写。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填写 | 响应情况 |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谈判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八大项第二子项”中的顺序填写。
五、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1000字)
六、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五)资质承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出具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承诺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响应责任)
(六)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
(七)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1:第次报价函
致:
根据贵方组织的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与服务,我方第次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上述报价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的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最终报价函
致:
根据贵方组织的泗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报废更新项目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与服务,我方最终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上述报价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的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附件1、附件2)至谈判现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