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 (略) 高新区唐家湾镇唐家湾港湾大道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3.*°,N-22.*°,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
根据《珠海高新区 (略) 更新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评报告”),土壤污染物中的石油烃(C10-C40)的危害商为6.55,大于1,表明土壤石油烃(C10-C40)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儿童血铅含量超过10μg/dL的概率为5%时,土壤铅含量临界值为289mg/kg,土壤铅最大含量是50000mg/kg,超出临界值,表明土壤铅的风险不在可接受范围内。
地下水污染物中的锑、石油烃(C10-C40)无相应的致癌风险及非致癌风险,故其代表的区域为风险可接受区域。
基于一类用地方式,土壤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致癌或非致癌的风险,根据土壤石油烃(C10-C40)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值809mg/kg小于筛选值826mg/kg,所以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的修复目标值为826mg/kg。土壤铅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的临界值为289mg/kg,小于本项目中铅的风险筛选值400mg/kg和管制值800mg/kg,因此可考虑将风险筛选值400mg/kg作为土壤铅的修复目标值。
基于采样深度、地块土层分布以及风险控制值,将地块土壤分为21层进行方量计算,土壤中超修复目标值的污染物包括铅、石油烃(C10-C40),修复/风险管控深度为0-24.5米,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53642.57立方米,其中铅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9330.27立方米,石油烃(C10-C40)总修复/风险管控土方量为4312.30立方米。
危废鉴别:根据本地块外运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鉴别结论,本项目外运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小学用地(A34)、幼托用地(R53)、防护绿地(G2)及市政道路(S1)用地。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修复/管控范围:地块内土壤石油烃(C10-C40)和铅总需修复/风险管控最大投影面积为11235.75m2,最大污染深度达24.5m。其中石油烃(C10-C40)需修复的深度为0~7.0m,铅需修复深度0~7m,铅管控深度为6~24.5m。修复面积为Z1~Z6区面积和,即11235.75m2,管控面积为Z4区面积,即6523.25m2。
本方案共分为21层,其中前八层(0-7m,局部6m)进行修复开挖层(每层开挖面积分别为199.59m2、502.58m2、3256.73m2、3431.24m2、1730.60m2、2323.25m2、4024.83m2、1201.35m2),第七层-第二十一层(6-24.5m)开进行阻隔管控(每层阻隔面积分别为1700.80m2、3366.24m2、2855.11m2、2351.55m2、4771.53m2、3199.71m2、4146.16m2、2997.72m2、2452.01m2、1274.66m2、818.97m2、1568.50m2、520.68m2、1236.25m2、751.57m2)。
修复/管控方量:通过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复核,同时结合地块外运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鉴别结论,最终确定本项目实际需处理的总修复/管控土方量为53642.57m3。其中单一石油烃(C10-C40)污染需修复土方量为4312.30m3,单一铅需修复土方量为12006.79m3,单一铅管控土方量为37323.49m3。
修复目标:本地块土壤石油烃(C10-C40)的修复目标值为826mg/kg,铅的修复目标值为400mg/kg。
管控目标:采用阻隔工程措施,以控制污染物迁移和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限制受体接触,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为目的。同时,加强跟踪监测评估、全过程监管、后期管理,确保管控措施的长期有效。
修复技术:
(1)0-7m深度范围内超标污染土壤全部采用清挖与异位修复的方式进行处置,清挖与筛分预处理后,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其中Z1区中C1基坑开挖深度为2.0m,H1基坑开挖深度为7.0m;Z2区中A1基坑开挖深度为0.5m,G2基坑开挖深度为6.0m;Z3区中C2基坑开挖深度为2.0m,D1基坑开挖深度为3.0m;Z4区整体开挖深度为6.0m;Z5区G4基坑开挖深度为6.0m;Z6区中D4基坑开挖深度为3.0m,G6基坑开挖深度为6.0m,H3基坑开挖深度为7.0m。
(2)Z4区6-24.5m铅污染土壤进行原位阻隔。
修复和管控措施:
本方案修复措施为:全部石油烃污染土壤和部分铅污染土壤进行开挖、预处理、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管控措施为:对Z4区6-24.5m的最大投影面积进行水平阻隔管控,对Z4区6-24.5m的土壤进行垂直阻隔管控。
本方案修复措施为:全部石油烃污染土壤和部分铅污染土壤进行开挖、预处理、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管控措施为:对Z4区6-24.5m的最大投影面积进行水平阻隔管控,对Z4区6-24.5m的土壤进行垂直阻隔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