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审〔 * 〕 * 号
(略) (略) 关于安溪龙门中 (略)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省安溪龙门中学: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龙门中 (略) 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溪龙门中 (略) (项目代码: *** - * - *** )。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 、项目名称:安溪龙门中 (略) 。
* 、建设地点:龙门镇。
*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 1. * 平方米,新建8道 * 米塑胶跑道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1个, (略) 2个等。
* 、投资匡算: * 万元。
*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华侨捐资。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 * 步工作。
本复函有效期限为5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略) (略)
*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