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第三中学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第三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只接受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第三中学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2、地点:凤阳县境内
3、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供应商的承诺。
4、招标范围:凤阳县第三中学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供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完成。
6、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7、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资料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略) 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略) 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5. (略) 、 (略) 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R接受 □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四. 询价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询价文件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 (略)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 (略)
联系人:黄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