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新疆蓝壳 (略) 3×(略)m3/d天然气液化(LNG)撬装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蓝壳 (略) 3×(略)m3/d天然气液化(LNG)撬装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蓝壳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13#混输站天然气回收站东南侧空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起始日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0991-(略)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