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启动区N (略) 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予以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启动区NA10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于启动区临淀湾区N (略) 南延工程两侧,北起启动 (略) ,南至安新县旅游大街(距离新安北堤约150~240m),属安新县管辖区域。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及园林附属工程,其中绿化工程涉及各类乔木近*株,各类灌木*株,各类地被*m2,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N (略) 两侧生态景观效果,同时,对展示雄安新区生态建设成果及生态景观形象起着重要作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中国雄安集团 (略)
联系人:曹工
电话:*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岳工
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反映。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 5月 10 日?2024年 5 月 30 日,共21个工作日。
附件:启动区N (略) 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检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pdf
中国雄安集团 (略)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