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乡引输水工程(原和田地区民丰县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点调蓄水池引输水工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乡引输水工程(原和田地区民丰县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点调蓄水池引输水工程)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