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租赁 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压路机、吊车、翻斗车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
本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1天。
工程地点位于和田地区和 (略) 。
2询比价内容: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压路机、吊车、翻斗车租赁
备注:
1.单价包含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主副油费、税费、操作机手配合检测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风险。
付款方式:已转账形式支付。每月10日依据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对账,对账完毕,出租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承租方根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进行资金支付。
2.其他要求: 机械设备状况良好,满足施工需求,服从组织安排。
3、投标要求:(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城建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城建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