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A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南宋镇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重)已由 (略) (略) 以苍发改投立[ * ]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南宋镇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补助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南宋镇小学。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略) 南宋镇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 ㎡,有关设施同步建设。本工程投资概算约 * 万元,建设资金由省专项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建设地点为 (略) 南宋镇。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施工 (略) 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⑴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 (略) (中华 (略)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略) ,无在建的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 * 〕 * 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2)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企业业绩:无要求。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略) 列入限 (略) 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日―― * 日时间内, (略) 文件;招标答疑请在 * 日上午 * 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传真方式或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 * ,地点为 (略) 灵溪 (略) 湾路环保大楼-- (略) 公 (略) *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 * 日上午 * 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 * 日下午 * 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略) 公 (略) 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7.2“本项目投标 (略) 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 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宋镇小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招标代理: (略) 经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略) 南宋镇小学 (略) 经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