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北山保障性住房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北山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位于南屏北二路南侧、仙桥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为6097.69㎡,总建筑面积26966.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763.47㎡,地下建筑面积为4202.80㎡。总户数350户,总停车位111个(其中地上23个,地下88个)。新建一栋26层,地下1层建筑。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 程、防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智能化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初次申报静态投资15902.24万元,按要求深化基坑支护方案后申报静态投资调整为15773.99万元,本阶段暂按建设单位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该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在为14942.79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2057.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5.66万元,基本预备费669.14万元,设备购置费557.69万元,征地拆迁费300.00万元,青苗补偿费33.06万元。设备购置费、征地拆迁费、青苗补偿费需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14942.79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二)《研究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纪要》(〔2023〕15号)
(三)《关于将北山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珠香发改储〔2022〕32号)
(四)《区领导研究建设项目工作会议纪要》(〔2023〕264号)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六)《北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关于北山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事前绩效初步评估意见》
(八)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可靠。 务必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