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齐盛 (略) 齐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齐河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2024年9月
建设单位:山东齐盛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