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综合交通运输2023年专项规划和方案编制(CQS23C011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项目概况:
“ (略) 综合交通运输2023年专项规划和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或代理机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C01170 采购执行编号:*81
项目名称: (略) 综合交通运输2023年专项规划和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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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评估 | 300,000.00元 | 1 | 项 | (略) 政府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市交通局需牵头对《 (略) 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等进行优化调整,并按要求编制评估调整报告,确保“十四五”各项目标实现。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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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400,000.00元 | 1 | 项 | (略) 委关于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制定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五年行动方案”。根据《 (略) 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和川渝交通合作第8次联系会议纪要,需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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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国家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研究 | 500,000.00元 | 1 | 项 |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强化万州区对川东北、渝东北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物流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明确万州区建设国家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的发展思路、存在问题、需求分析、重点任务等,有力支撑万州区引领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需开展《万州区国家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提交初稿,60日内提交中间成果,18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和出具项目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或代理机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7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7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7日 14:30
磋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交通局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大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北区财富中心国际公寓b4幢一单元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