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109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已由延寿县发 (略) 以 延发改字(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寿县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延寿县城镇内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水韵紫城一期、二期、四期、 (略) 、清老酒1、2楼、 (略) 3号楼等2 (略) 安装5028户居民燃气设施;新铺设地下燃气低压管线约8.35公里,管径*-*(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总工期: 270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为第一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15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 (略) (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略) 站(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 (略) 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 (略) ,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 (略) 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和 (略)
地 址:延寿县延寿 (略) 7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黑龙 (略) (略) 跃兴街252-30号4单元4层2号(住宅)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延寿县延寿 (略) 78号
电 话:045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