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12日 9: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25日 17:00 | ||||
指标供应总量 | *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 | 转让单价 (元) | 220元/吨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2000 | ||||
项目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 (略) *吨/年原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广西百色工业 (略) 法定代表人:麻华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W 住所: (略) 右江 (略) 8号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置权;2.我方转让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百色工业 (略) 董事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特别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无 3.标的情况: (略) 水埠煤矿*吨/年原始煤炭产能指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确认水埠煤矿关闭退出产能指标提前交易有关事宜的函》(桂能油气函〔2024〕203号)等,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即*吨/年。 4.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交易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的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且保证金到账即报名成功,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出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 ||||||
成交签约 | 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交易价款及付款方式 | 1.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2.交易所按以下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款: (1)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转让方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将该指标置换给受让方的确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提供全额成交价款50%的结转价款函件,交易所收到函件后支付给转让方。 (2)受让方在取得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向交易所提供全额成交价款30%的结转价款函件,交易所收到函件后支付给转让方。如受让方收到转让方提供的确认文件后90个自然日内未能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文件,转让方向交易所提供全额成交价款30%的结转价款函件,交易所收到函件后支付给转让方。 (3)当交易所按上述方式支付给转让方达到全额成交价款的80%后,转让方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提供剩余20%价款结转的函件,交易所收到函件后支付剩余20%价款给转让方。 (4)因受让方未按上述时间提供结转价款材料的,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略) 场利率(LPR)的4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如有违约金,则应将款项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交易 | 交易方式 | 加价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 2024年6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300秒 加价幅度:*元/次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12日9:00至 2024年6月25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如需)(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2024年 月 日9:30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 ||||||
保证金处置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20,*),需在2024年 月 日17:00前交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没收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被没收的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结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附件下载 | 附件:意向方受让授权申请书.doc; |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黄先生 0771-*、* 转让方:林先生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交易所: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