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海珠区慎德里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慎德里
- 项目编号:
GZ2024FG*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5 ㎡
- 截止时间:
2024-11-19
- 租赁期限:
3 年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商铺
- 特 色:
-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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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以成交价为首年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前以银行转账或扫描出租方二维码等形式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慎德里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5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
免租期限 | 无 | ||
特色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无 | ||
权证编号 | 无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无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无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无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满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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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824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物原建设过程存在报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承租方因标的房产证缺失而未能妥善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如因承租 (略) 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3.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须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5.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有关部门批文,出租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如违反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 (略) 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第八款执行。 6.如物业需进行政府改造工程,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开展物业升级改造工作。因升级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搬离该物业,结清所有费用,出租方退回租赁保证金及水电保证金。 7.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照 (略) 、区政府、街道和安全与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一切安全及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和费用。 8.承诺只承租一间由出租方监管出租的物业,如已承租或已报名由出租方监管出租的其他物业的,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除外)。 9.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不得用于经营下列行业: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行业; (2)激光烧花、激光雕刻、刀模制作、洗水印染、制衣小作坊等“散乱污”行业;印花(涂料手工印花、热转移印花、数码印花)行业;废塑料重塑、注塑、复膜行业; (3)汽车维修; (4)印刷、制革、制衣、印染、洗水、冶炼、电镀、酿造、水泥、自行车维修、五类车销售、加油站、畜禽养殖、五金加工、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家具制造、仓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等重污染行业、危险品行业、“散乱污”低端行业; (5)不符合空气污染治理和排放标准的餐饮业。 (6)禁止公寓、重餐饮、棋牌、沐足、养生馆。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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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出租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沙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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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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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曾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02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