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施工准备
1.1 一般规定
1、依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完成驻地、试验室、 (略) 、 (略) 、便道、便桥等工地建设。
2、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
3、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略)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4、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略) 《质量管理办法》及《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5、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6、施工单位应按 (略) 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技术交底制”、“三检制”,并及时整理归档资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杜绝假、错、漏、补资料。
7、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认。
1.2 开工报告
1、总体开工报告在开工前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导线水准点复测成果报告、标准试验报告等。
2、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开工前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报告附件: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2)首件工程认可批复单 ;
(3)工程实施计划(开工、完工时间)、施工方案及质量自检体系报审单;
(4)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5)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放样测量、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
(7)施工图纸。
第二章 路基工程
2.1 (略) * 、机械配置要求
1、施工单位依据投标承诺,结合本标段土石方施工特点,及时组织人员、 (略) 开展工作。
2、路基工程按30万m³土以内、且2公里左右必须配 (略) * , (略) * 配置标准:
(1)管理人员: (略) 长1名、调度员1名、技术员2名。
(2)填土路基机械设备:1立方以上挖掘机3台、运土车10台以上、25t以上振动压路机2台、18t以上光轮压路机4台、平地机1台、推土机2台、旋耕机4台、五铧犁2台、5t以上洒水车1辆、灰土拌和机1台。
(3)填石路基机械设备:1立方以上挖掘机3台、运土车15台以上、25t以上振动压路机2台、推土机3台、5t以上洒水车1辆、自行式羊足碾2台(50T)、破碎锤2个。
2.2 填土路基
2.2.1 总体要求
1、填方路基的运土上坡道不得侵占路基主体,应通过填高施工便道作为运土上坡道。
2、填方路基边坡应定期整形,确保文明施工。
2.2.2 取土
1、取土坑取土
(1)取土坑必须按设计深度取土。
(2)取土前应清除20cm厚的表土集中堆放,以便工程完工后复耕使用。
(3)取土时一般分为两层,第一层宜为2~2.5m,深度以不挖到地下水位为准;第二层取土前应采取降水措施,沿取土坑周边应挖掘1~1.5m宽降水沟,深度超过设计取土深度至少0.5米。
(4)取土坑在完工时应沿周边修整规范,坑底面应平整,确保完工后取土坑符合验收标准。
2、挖方段取土
(1)路堑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分级开挖,坡顶开挖应采用圆弧形自然式边坡形式,做到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略) ,严禁掏底开挖 。
(2)当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30cm以上时,停止开挖,以保护路堑不受雨水侵蚀。
2.2.3 上土
每层路基 (略) 格法,石灰线打格,网格边长计算确定,以控制上土厚度均匀。
(略) 上土
2.2.4 晾晒
1、土源含水量较大时,上土晾晒,铧犁每翻晾一遍,旋耕机旋土破碎两至三遍,如此反复,直至含水量达到最佳值±2%。(注意:铧犁翻土时一定要到底,及时,避免造成夹层湿土或含水量严重不均。)
2、 土源含水量很大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路段,利用空闲路段或闲 (略) 地,作 (略) ;石灰改善土施工时可采取生石灰与湿土掺和打堆闷料,利用生石灰快速吸收湿土中水份,降低含水量。
3、施工作业面应准备雨布覆盖措施,防止突然降雨影响施工进展。
2.2.5 整平、碾压
碾压前,振动压路机稳压一遍,放样测量,平地机整平;碾压时遵循先两边再中间,先轻后重的原则,直至检测合格。
整平、碾压 路基检测
2.2.6 路基93区顶层由驻地办负责验收,94区顶层由总监办负责验收,96区由 (略) 逐层联合验收。
2.3 填石路基
1、填石路基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 (略) 分层、分段、全幅填筑,逐层压实。
2、当首次填筑厚度达到2m时,采取冲击碾压补强(20遍),以后每填筑1.5m,进行冲击碾压补强。冲击碾压沉降量超过5cm时,为原路基填筑碾压不合格,必须继续冲击碾压,但费用施工单位自理。
3、冲击碾压设备应安装GPS定位装置,以便核查冲碾遍数。
4、施工流程图
2.4 清淤回填
1、按设计要求清淤,以清到原状土为宜。
2、回填前按规范要求开挖台阶,确保回填土与原状土衔接质量。
3、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排水措施,确保回填范围无积水。
4、充分备足回填材料,确保连续施工,连续填筑高度应超过地下水位。
5、清前清后 (略) 格法测量,清前、清后 (略) 工程照片备查。
2.5 高边坡施工
1、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测方案,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办理开挖许可。
2、高边坡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自上 (略) ,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滑坍等灾害。
3、高边坡施工时采取动态设计,完成第一级开挖后,应根据开挖面的实际地质 (略) 设计优化。
4、坡顶开挖时应采用圆弧形自然式边坡形式。
顺山体开挖成弧形面
2.6 填挖交界(纵横)地段
1、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并确保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每层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 (略) 分层填筑。
2、填筑时, (略) (略) 分层摊铺碾压,注意填、 (略) 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3、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 (略) 理好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
4、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5、若图纸对半填半挖路基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则土工 (略) 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2.7 台背回填
1、台背回填必须责任到人,明确施工单位责任人和监理单位责任人,在结构物醒目位置设置质量责任牌。
2、台背填土必须分层填筑,并在监 (略) (略) ,回填前应在结构物上标识填筑线,每层压实厚度不得超过15cm,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方可填筑下一层。
3、基坑四周开挖留下的空隙应使用灰土或透水性材料分15cm每层夯实至原地面,采用小型机具夯实。
4、锥坡填土、台前填土应与桥涵台背 (略) ,肋式桥台应按环形碾压法四周同时回填,保证修整后达到设计宽度要求。
5、台背回填宜与路基 (略) 。
6、台背回填材料(灰土)应集中拌合,严格控制灰剂量,填料必须拌合均匀,禁止在台背回 (略) 路拌。
7、台背回填经抽检不合 (略) 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 防护工程
2.8.1 浆砌工程
1、面石采用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整,厚度200~300mm,宽度约为厚度的1~1.5倍,长度约为1.5~3倍。
2、砂浆拌合必须采用强制式拌和机,随拌随用,2~3小时内必须用完。
3、勾缝一律采用凹缝,缝宽1~2cm,缝深0.5cm。
4、砌筑完成后洒水养生14天,养生期间禁止碰撞、振动或承重。现场设置养生标志牌,标明养生日期和责任人。
5、分层砌筑,每层砌筑高度不超过40cm,座浆饱满,驻地办逐层验收、总监办每三层验收,业主随机抽查,发现不合格,前后 (略) 理。
2.8.2 小型构件的预制、安装
1、小型构件预制一律采用定型塑料模具。
2、成品装卸、运输统一采用托盘打捆包装。采用叉车整体装卸避免成品二次损坏,搬运时轻拿轻放。
3、小型预制构件安装程序:放样 → 安装定位架 → 安砌 → 勾缝 → 养生 → 验收。
4、清除虚 (略) 安装,严禁背后脱空、疏松, 雨后徒步复查线形。
2.9排水工程
1、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沟底标 (略) 地形地势确定,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利连接,排水顺畅。
2、开挖土方禁止随意堆放, (略) 地的外观及排水效果,或回流至排水沟内影响正常排水。
3、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将水导入截水沟。边沟、排水沟的进出水口,应妥当加固,以防水流危害路基。
4、排水设施要求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边沟要求线形美观,直线线形顺直,曲线线形圆滑。不符合要求 (略) 理。
2.9路基临时排水
1、路基填筑前应开挖排水沟,保证雨水能够及时排出。
2、路基填筑施工过程中,保证横坡度2%左右;路基顶面边侧设置挡水埂,每隔 (略) 开口, (略) 沿路基边坡设置排水槽,排水槽采用2cm厚砂浆抹面。
路基临时排水
第三章 桥梁工程
3.1 混凝土工程
3.1.1 原材料控制
1、 (略) 材料 (略) 材料验收制。
2、 (略) 家必须具有除尘、反击破生产工艺。
3、混凝土外 (略) 准入制。
4、C50以上混凝土(含C50),砂必须过5mm筛,碎石必须水洗。
5、同一个合同段地表以上结构必 (略) 家,同一型号水泥,以保证结构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
6、混凝土拌和用水、养生用水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7、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界限分明。每种规格地材必须设立已检和待检料仓,严禁新进材料和已检材料混堆、混用。
8、使用袋装水泥、粉煤灰和外加剂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仓库,仓库内具有良好的防潮措施。水泥、粉煤灰和外加剂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黄砂筛分 碎石水洗
3.1.2 配合比设计
1、按混凝土设计强度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试配时综合考虑结构特征、施工环境、输送方式、浇筑措施,使用机械化的程度等因素。
2、 根据试配结果选择一种最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
3、采用两档或以上的粗集料的混凝土配比,掺入适量粉煤灰、硅粉等添加剂。
4、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宜采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配制。
3.1.3 混凝土拌和、运输
1、混凝土配合比已获得批准使用。
2、 (略) 每小时混凝土理论产量不小于90m3,具备自动计量和电脑控制系统,每日打印生产记录报监理签认后存档备查;称量装置必 (略) 门定期标定。
3、 (略) 负责人接到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后才能开始生产,每盘混凝土拌和时间应控制在90秒以上。
4、混凝土运输车容量不小于6m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筒体旋转,以在2~4转/分钟慢速搅拌为宜。
5、混凝土运输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
3.1.4 现浇混凝土施工
一、桩基混凝土
1、混凝土堵管预防措施:确保导管不漏水;混凝土和易性要好。
2、钢筋笼上浮预防措施:①混凝土底面接近钢筋笼骨架时,放慢浇筑速度;②竖直提升导管,保持导管和钢筋笼间有一定距离;③ (略) 适当点焊在钢护筒上。
3、钢筋笼保护层偏差大预防措施:钢筋笼焊接U定位筋,并确保垂直放入桩孔。
4、断桩预防措施:①混凝土供应及时,不能中断。②严格控制导管埋置深度,不得过深或过浅。
二、大体积混凝土(较大型、大型基础)
1、大体积基础或承台混凝土浇筑时应分层,一般层厚30~40cm。分层混凝土浇筑时间间隔不得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
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须根据计算采取温度控制措施,通常布 (略) (略) 理。水管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m,距结构表面不宜超过40cm,且单根水管长度不宜超过200m,水管的接头必须牢固。
3、实际温度值采集应采取埋置电阻温度计方式。温度计布置要突出重点, (略) ,一般布置在相互 (略) 断面上, (略) 断面又以其中半个断面为重点。
4、混凝土采用水化热较小的水泥。
三、立柱施工
1、浇筑混凝土前,对支架、模板、钢筋和 (略) 检查验收,并清理干净模板内杂物 。
2、混凝土下落高度不得超过2m;超过2m时应采用串筒;超过10m时应采用减速装置,以避免混凝土发生离析。一根立柱必须一次连续浇筑完成。
四、现浇箱梁施工
1、现浇支架必须通过120%超载预压消除整个支架的非弹性变形、地基的沉降变形,一般以连续两天沉降量小于5mm为宜。
2、箱梁混凝土浇筑必须配置泵车;设置的竖向导管,间距不得大于2m。
3、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用森林灭火机吹除杂物,再用吸尘器清 (略) 的杂物。
4、混凝土浇筑顺序先底板再腹板后顶板,腹板采取左右对称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一般为30~40㎝。对于箱梁竖曲线段 (略) 浇筑;严格控制箱梁底板浇筑厚度,禁止超厚。
5、采用高档覆膜竹胶板作现浇模板时,竹胶板厚度不小于18mm。
五、挂篮悬臂施工
1、挂蓝的设计、加工、安装、拆除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2、 (略) (略) 调试组拼,调试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 (略) 件连接、接头焊缝、杆件变形等情况,满足设计 (略) 施工。
3、桥墩两侧梁段悬臂施工时应保持对称、平衡,实际不平衡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值。
4、混凝土灌注顺序:底板、腹板、顶板 ,且从悬臂 (略) 进行。分层浇筑时,底板可一次浇筑完成,腹板可分层浇筑,分层间隔时间控制在混凝土初凝之前。
5、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挠度及应力情况,发现偏差,及时调整至符合设计要求。
6、浇筑完毕后及时在顶板表面拉毛并洒水养生,低温施工时应有专项的养生措施。待混凝土达到凿 (略) 端部凿毛,并清除浮浆和松散混凝土。
六、桥面铺装
1、浇筑桥面水泥混凝土前,将梁顶面浮浆及松散混凝土清洗干净。
2、施工人员、车辆、机具 (略) (略) 走、堆放。必要时搭设施工跳架,方便施工人员操作。
3、桥面应为整幅一次性浇筑(采用混凝土整平机整体设备),3m直尺检测平整度不大于3mm。
4、混凝土浇筑一律采用汽车泵。
七、现浇护栏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碎石粒径应选用不大于25mm的连续级配碎石,并掺加适量粉煤灰。
2、浇筑时分层断面应控制在 (略) 。
3、受护栏面影响振动棒不宜斜插,严格控制下料厚度,一般不超过30cm,以便振捣时气泡溢出,有效控制曲面、斜面的气泡。
4、护栏浇筑完成后, (略) 修整、抹平。顶面采用三次收光:木抹抹平→ 第二次铁抹初抹光→ 初凝时铁抹精光。
5、线型不顺、边角破损、色泽不均 (略) 理。
3.1.5 预制混凝土施工
一、预制梁台座
1、在经硬 (略) 地上精确测量放样,浇筑混凝土台座,混凝土台 (略) 适当配筋补强。
2、台座上满铺不小于6mm厚的钢板,每2m断面1/3、2/ (略) 横向设置不少于两根膨胀螺栓,使钢板和台座紧密结合。
3、台座两侧采用嵌入∟3×3cm角钢预留槽口,槽内镶嵌3.5cm×3.5cm方型橡胶密封条以防漏浆;
4、底模板按图纸要求设置预拱度。
二、箱梁预制
1、浇筑混凝土前严格检查伸缩缝、护栏、支座、负弯矩扁锚等附属设施的预埋件是否齐全及定位准确牢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
2、钢筋保护层垫块一律采用高强砂浆垫块,确保尺寸规范、强度合格,严禁使用塑料或其它材料垫块。
3、箱梁底板与腹板浇筑应分两个独立作业点同时浇筑,底板与腹板浇筑间距保持10m以内,消除底板与腹板间冷缝。底板混凝土必须采用内模开孔下料,孔间距2m;腹板应左右侧同时浇筑;顶板浇筑严格控制平整度、厚度,抹平后并保持一定粗糙度。
4、外模、内模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时方可拆除,以 (略) 、顶板出现裂缝,边角混凝土破损等质量问题。
5、箱梁预制时严禁切断负弯 (略) 箱梁顶板下层纵、横向钢筋。
6、预制梁存梁期不宜超过90天,若上拱值超过规定值,应采取控制措施。同一跨桥不同位置的预制梁的存梁时间应基本一致,相邻跨的预制梁的存梁时间应相近。
7、预制箱梁负弯矩张拉端预埋件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上下偏位或锚下空洞、松散。
8、箱梁外观应色泽一致,无水波纹、无冷缝,箱内错台不得超过1cm,封头混凝土与梁体色泽一致,封头及时。
三、拱涵、箱涵构件预制
1、 (略) 化分区管理:混凝土搅拌区、预制区、养生区、成品堆放区。
2、拱涵、箱涵预制构件采用C40混凝土,掺入粉煤灰,碎石粒径不大于27.5mm。
3、成品构件按不同型号分别堆 (略) 的枕梁上,上下层构件间垫木隔开,叠放高度不宜超过三层;吊装堆放时应注意平稳、轻放,避免冲碰。
3.1.6 混凝土养生
一、预制梁、板养生
1 、喷淋养生:自动喷淋,顶板覆盖土工布养生。
(1)预制区设置地埋供水管道,每个台座端头设置供水阀门。
(2)沿梁长方向,在顶板、腹板、内腔分别布设水管(PPRФ15)并等间距设置喷水孔,根据实际需要自动控制喷淋间隔和时间。
(3) (略) 必须设置固定的喷淋设施。
2、蒸汽养生:环境温度低于5℃时采取活动养生棚,内部充入蒸汽的养生措施。
(1)梁体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收光,并罩上蒸养棚,密封静养2~3h,然后通过送气管向 (略) 养生。
(2)温度计的布置:在梁体两侧间隔5m等距布置温度计,梁端各布置1个。
(3)严格控制升温、恒温和降温3个阶段;升温速率不得大于10℃/h,恒温最大温度控制在60 ℃内,降温速率不得大于15℃/h 。
(4)梁体温度与外界气温的温差小于15℃时,方可拆除蒸养罩,但仍 (略) 覆盖保温。
二、通道、涵洞预制构件养生
1、采取蒸汽养生,配备养护活动棚。根据结构设计要求放大设计活动推拉式养护棚,底部安装滑轮方便转移、收缩,外部覆盖帆布,大棚两头设置帆布门帘,门帘采用皮老虎粘贴封闭。
2、蒸汽输入养护棚时应均匀分布,长构件应每3m设置一个通气口,方形 (略) (略) 设置四个通气口。
3、养护温度控制在55±2℃, (略) 留有温度计观察孔。
4、成型拆模后养护,在堆放区设置每15m一道Φ4cm水管接口,沿堆放方向顺序设置,洒水养生。一般洒水养生14天,夏季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冬季视气温而定。做到洒水均匀,不留死角。
三、小型预制构件养生
1、小型预制构件采用棚内集中养护, (略) 地要求坚固、平整,养护区内均匀布置喷水龙头。
2、构件强度大于设计强度的85%移至养护棚喷洒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15天。
四、承台、盖梁、现浇箱梁、湿接缝、护栏等现浇混凝土养生
1、各标段必须配备一台自动洒水车,并附带高压水枪。
2、根据外界环境温度混凝土浇筑2小时后覆盖土工布,待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后开始洒水养护,拆模 (略) 覆盖,覆盖洒水养生时间不少于14天。
3、湿接缝养生, (略) (外部)采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养生,内部(下部)采用喷涂养护膜。
4、桥面铺装采用全幅覆盖并洒水养生不少于7天。
5、现场设置养生管理牌。
五、墩柱养生
1、圆形墩柱采用塑料薄膜袋整体套装,将塑料薄膜袋口在墩柱钢筋上端扎死, (略) 采用麻袋片等包裹防止钢筋刺穿薄膜袋;下端留长30cm,用土覆盖密封养生7天。墩顶设置塑料水桶, (略) 滴灌补水养生。
2、花瓶墩、薄壁墩采用薄膜缠绕包裹严密,经常检查薄膜的完整密闭性,如发现破损开裂,立即修复或更换。采用土工布覆盖并洒水,同时墩顶设置塑料水 (略) 滴灌补水养生。
3、混凝土表面覆盖土工布等吸水材料覆盖严密,不漏边角,防止破损。洒水喷淋时 (略) 判断,确保覆盖物始终保持湿润,禁止干湿循环。
4、当气温低于5℃时,只需覆盖养生,不可洒水。
3.1.6 混凝土凿毛
1、混 (略) (略) (略) 理。
2、预制空心板顶面要求拉毛,腹板及梁端要求用机械式凿毛。经凿毛的混凝土表面应以均匀露出石子为准,并用水冲洗干净。
3、混凝土人工凿毛时,强度须达到2.5MPa;机械式凿毛时,强度须达到10MPa;
3.2 钢筋工程
3.2.1 存放管理
1、按堆放区、加工区、半成品、成品堆放区,流水线合理化布置,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2、钢筋堆放仓库内划分不同规格的钢筋存放区,每堆钢筋应设材料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略) 家、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等。
3、存放区 (略) 理,并垫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酸、盐、油类等物堆放一起。
4、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 (略) 家分类堆放,挂牌标示。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不得混杂、用错。
3.2.2 钢筋配料
1、所有钢筋配料必须在棚内加工区完成,无法完成的大型构件必须在棚内完成单筋的弯曲、弯折等成型工艺 (略) 绑扎,点焊成型。
2、根据施工图纸绘制钢筋配料图,包括钢筋的形状、尺寸、规格、数量等参数, (略) 编号。加工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等,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
3、钢筋的调直、弯折、切断等加工工艺均采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
4、钢筋加工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 (略) 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3.2.3 钢筋连接和绑扎
1、从事钢筋焊接的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条、焊缝长度、焊缝饱满度应符合要求。
2、钢筋焊接接头应设 (略) ,并错开布置,两搭接钢筋应保持轴线一致。对于Φ25以上的应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3、钢筋绑扎、安装时应准确定位,交接点采取双丝绑扎,必要时可点焊焊牢。
4、盖梁、墩、柱、桩钢筋骨架以及现浇梁钢筋半成品均在 (略) ,然 (略) 安装。
5、预制梁钢筋均采用在加工平台或特定 (略) 绑扎。
钢筋绑扎胎具
3.2.4 桩基钢筋笼
1、桩基钢筋笼加工时,宜设计特定的成型架,并采用钢筋间距标准卡模对 (略) 控制,主筋与定位筋点焊要牢固。
2、工程量较大的推荐使用钢筋笼滚焊机,提高钢筋笼施工质量。
3、为控制保护层厚度,应在成型后的钢筋笼每3m断面四周焊接四只U型定位筋。
4、钢筋笼在运输过程中以 (略) 堆放时必须使用架具,以防止钢筋笼弯曲变形。
5、吊装骨架时宜采用两点吊,吊点 (略) 。对长骨架,吊装前应在骨架上绑扎长钢管,以增强其刚度。
3.2.5 墩、台、柱钢筋
1、异形墩和台钢筋加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设立稳固钢筋架立模架,通过测量放样 (略) 先模架做到横竖向主筋能准确定位,钢筋定位 (略) 绑扎、焊接牢固,撤除模架后钢筋整体稳固不变形。
2、柱钢筋加工时,对于成品加工 (略) 安装的可按桩基钢筋笼方式加工,现场拼接安装。立柱钢筋 (略) 绑扎成型。
3.2.6梁体钢筋
1、梁体钢筋制作必须使用胎具,绑扎胎具按钢筋骨架中钢筋间距与钢筋直径采用角 (略) 钢筋定位。
2、为保证腹板钢筋骨架与底板的倾斜度,利用可自锁可旋转的胎具,绑扎时自锁定位,移动时松开自锁装置,旋转胎具,使胎具失去对腹板钢筋骨架的约束。
3、预埋钢筋必须点焊在骨架主筋上,不得直接插入。
4、吊运应使用专门设计的吊具吊装至模板内,不得使钢筋骨架变形。
5、盖梁 (略) 绑扎,应集中 (略) 内绑扎成型, (略) 直接吊装。
3.2.7 护栏钢筋
1、绑扎钢筋前每隔5m在预埋钢筋上焊接一根钢筋,测放出顶面标高位置做好标记,作为钢筋绑扎时高程控制线。
2、梁体 (略) 整理,先绑扎竖向筋并牢固焊接在预留筋上,每根预留钢筋与竖向筋焊接到位,预留筋数量不足时应重新植筋,竖向筋绑扎到位再绑扎横向钢筋。
3.2.8 桥面铺装钢筋
1、桥面铺装钢筋应采用Φ8 、Φ10或Φ1 (略) 片,铺设中, (略) 片绑扎做到横平竖直,
2、 (略) (略) 片搭接横向筋不少于2根, (略) 最外边横向筋间的搭接长度 (略) 格加50mm,同时也不应小于35d(d为搭接方向钢筋直径),且不小于350mm。 (略) 片交叉点采用扎丝绑扎结实,扎丝成梅花型布置。
3、在桥面顶板植筋Φ12作为支垫钢筋,植入深度6cm,上部留出5cm长度,横竖间距50cm, (略) 片位于桥面铺装厚度中间位置, (略) 片筋牢固焊接。
3.3 预应力工程
3.3.1 预应力筋制作
1、预应力材料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做到下垫上盖并保持清洁,避免机械损伤和锈蚀。
2、预应力钢筋下料 (略) 地做出明显下料长度标记,下料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预应力筋切断时必须使用砂轮切割机,严禁使用电焊和气切割。
4、钢绞线应按设计 (略) 编束,每隔 1.5m 用 2mm 铁丝绑扎,绑扎时应使每一根钢绞线顺直,不允许钢绞线互相缠绕;
5、编束后的钢绞线应顺直按编号分类存放。钢绞线束搬运时,支点距离不得大于 3m,端头悬出长度不得大于 1.5m。
3.3.2 管道安装
1、波纹管钢带厚度不小于0.3mm,轧制要紧密,不得漏浆。
2、预应力管道按设计坐标准确定位,采用每隔50cm(曲线段)或 100cm(直线段)一道 “井”字型定位筋固定,定位筋与梁板钢筋焊接,严防错位和管道下沉。
3、波纹管接头用大一号规格的波纹管作套管,套管长20~30cm,管道接头在套管内要对口、居中,两端的环向缝隙用胶带封闭严密。 (略) 不产生角度变化并在混凝土浇筑期间不发生管道的转动或移位。
4、较长管道内应设置塑料撑管,保证混凝土浇筑期间波纹管不产生变形。
5、预应力管道定位与钢筋绑扎必须互相协调,不得彼此影响;若管道与箍筋发生碰撞,应保证管道位置不变,适当移动构造钢筋位置。
6、混凝土振捣时严禁振捣器接触波纹管。焊接作业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管道。
3.3.3 预应力穿束
1、钢绞线采用人工或机械运送,在运送钢束和穿孔过程中不允许钢绞线与地面直接接触。
2、逐根穿束,穿束时采用胶带对钢 (略) 包裹。
3.3.4 预应力张拉
1、张拉前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锚垫板下是否有蜂窝和空洞,必要时采取补强措施。
2、张拉千斤顶与压力表应配套定期校验,校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3、预应力张拉严格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张拉, 宜采用两端同时张拉;采用油表读数与伸长量双控制指标。
4、当达到设计张拉应力时,实际伸长量与理论值的误差应控制在6%以内。
5、张拉应采用智能数控张拉设备。
预应力张拉
3.3.5 压浆、封锚
1、压浆前, (略) (略) 理。采用压浆泵将清洁水压入管道内,将管道冲洗干净并充分湿润管壁。
2、同一管道一次压注到位,不得中断。
3、水泥浆自拌制至压入孔道的延续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一般在30~40min;水泥浆在使用前和压浆过程中应连续搅拌。
4、压 (略) (略) 进行,待出浆孔流出稠浆后,将出浆孔堵住,持压2min拔出进浆管。
5、将锚具周围清理干净并对梁端混凝土凿毛,然 (略) 浇筑封锚混凝土。
6、封锚后还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以防止环境水和其它有害介质渗入接缝。
7、 压浆应采用智能数控压浆设备。
3.4 模板工程
3.4.1 一般规定
1、仔细阅读设计图纸,遵循结构简单、装拆方便、安全适用的原则, (略) 合理设计、精确加工,并分别验算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大型模板设计必须编制专项计算书,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略) 必须经监理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模板 (略) 。
3、模板内侧应涂刷脱模剂,承包人必须使用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的混凝土专用脱模剂,为保证结构物混凝土外观色泽良好,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严禁将废机油作为脱模剂使用。
4、模板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拼缝、预留孔洞封堵、节点联系及纵横向 (略) 检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略) 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加强模板变形观测,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5、非承重侧模板拆除,一般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除,但必须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到损坏。
6、承重模板的拆除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或 (略) 。结构复杂的模板拆除前,承包人必须上报专项拆除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 (略) 。
7、模板在每次使用完成后应及 (略) 除污、除锈和防锈等措施;模板 (略) 编号,堆放有序。模板的搬运要轻拿轻放,防止模板产生变形。
8、用于固定模板的对拉杆采用套管加橡胶止浆垫,拆模后拉杆不得留在混凝土内,确保混凝土外观质量。
3.4.2 桥台、盖梁、承台等模板
1、桥梁桥台、系梁、承台模板,承包人应采用拼装式全新钢模板或竹胶板,每块钢模板面积不小于2m2,面板厚度不小于6mm;模板板面之间要平整,无错台,接缝要严密,无漏浆、线条顺畅。
2、竹胶板必须采用道桥专用高强度优质竹胶板,厚度不得小于1.8cm,不得使用破损竹胶板。
3、盖梁模板采用整体定型钢模,钢板厚度不小于6mm,不得在立柱上预留孔洞作为模板的支撑点,可在立柱安装双抱箍作为支撑。
4、 (略) (略) (略) 理,不得留有缝隙和焊接痕迹,保证接缝严密平顺不漏浆,预留孔严禁灼烧成型,应采用机床钻孔。
3.4.3 立柱模板
1、立柱模板采用定型钢模,钢板厚度不小于6mm,圆形立柱的定型钢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5mm。
2、10m以内立柱不允许分节拼接,10~20m以上的立柱横向拼缝不得多于1道。
3、 (略) (略) (略) 理,保证接缝严密平顺不漏浆.。
4、 (略) 拼装好后整体安装一次成型。
3.4.5 预制梁模板
1、T梁、箱梁和空心板梁等预制构件的外模板采用整体式钢模,面板厚度不小于6mm。
2、空心板内模不准用充气胶囊,箱梁内模必须采用定型钢模,且要有足够的刚度,定位要求准确、牢固、不得上浮,确保梁顶板、底板和侧板的厚度,接缝不得漏浆。
3、台座底模须采用不小于6mm厚的优质钢板。
3.4.6 现浇梁模板
1、现浇箱梁模板必须采用定型钢模或竹胶板,使用钢模板时每块面积不得小于2m2;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模板表面涂刷隔离剂。
2、竹胶板必须采用道桥专用高强度优质竹胶板,厚度不得小于1.8cm,周转一般不得超过四次,不得使用破损竹胶板。
3、悬浇箱梁、移动模架现浇箱梁,箱梁底模、侧模、封端模板 (略) 家设计、加工。
4、底板与侧模相接应采用整体式焊接打磨成型,严禁拼装。
3.4.7 通道、涵洞预制模板
1、箱涵采用固定框架式模板设计,设置内外模液压拆模装置。
2、拱涵模板采用卧式设计,侧模设置小型滑轨。
3、面板一律采用厚度不小于8mm的钢板。
3.4.8 小型预制件模板
边沟、路缘带、防护等预制块应采用统一的定型塑料模具(聚丙乙烯、ABS添加剂的塑模)或定型组合钢模板,并方便拆卸。
3.5 预制构件安装
3.5.1 预制梁安装
1、架桥 (略) 合格证书,经质 (略) 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2、吊装时梁体与 (略) 位用多层土工布包裹,避免梁体破损。
3、架梁前应对支座位置、 (略) 测量,精确定位;橡胶支座摆放后应与墩台接触严密,不得出现空隙,避免支座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支座垫石顶面高程、平整度超过规范 (略) 理,符合要求后, (略) 安装。
4、梁体安放时必须轻缓,精确就位后,必须在梁底检查支座是否密贴,若发现不密贴必须重新吊起,可采用下垫镀锌 (略) 调整。不得使用撬棍移动梁体,不得采取环氧砂浆粘贴钢板调节支座高度。
5、湿接缝施工一次最少完成一联。
6、安装时,严格控制伸缩缝预留宽度,误差不得超过±2cm。
3.5.2 通道、涵洞预制构件安装
一、吊装、运输
1、预 (略) 吊装试验,以检验吊装系统的安全性。
2、制作运输专用架具,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掉落或碰撞损坏。
3、 (略) 合格证,不得 (略) 或用于工程中。
二、现场拼装
1、结构物基础顶面按照混凝土路面 (略) 施工,平整度不大于3mm。
2、预制构件安 (略) 试安装,总结安装经验, (略) 的安装方案,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批后,方可规模化安装。
3、顶板吊装就位前应对两侧墙位置和相 (略) 复核、调整,并在侧墙凹槽内涂抹粘稠水泥砂浆。
4、拱涵构件在就位时应确保栓孔偏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确保螺栓连接。
5、构件在安装、调整完成后,应按设计规 (略) 防水、湿接段等施工。
6、结构周边回填应 (略) 分混凝土及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 (略) ,填土应对称分层压实,各层压实后的厚度应小于15cm,压实度不应小于96%。
3.6 重点监测项目
3.6.1 桥梁支座安装
1、严格控制 (略) 质量关,检查产品合格证书中有关技术性能指标,如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不得使用。
2、建立桥梁支座施工质量责任台账,对 (略) 统一编号,记录每个支座安装的施工责任人、质检责任人以及监理责任人。
3、支承垫石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顶面标高准确,表面平整,支承垫石水 (略) 于同一平面内,其相对误差不得超过规范要求,避免支座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
4.安装前应将墩、 (略) 清理干净,将设计图上 (略) 位置标在支承垫石及支座上,支座准确安放在支承垫石上, (略) 线 (略) 线相重合。
5、在梁板吊装结束后湿接缝或铰缝施工前承包人必须报检,项目办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全线每个 (略) 普查,发现支座脱空、剪切变形等质量问题将给予重 (略) 理,普查时对每个支座拍照、登记造册。
3.6.2 钢筋保护层检测
1、 (略) 有现浇和预制构件的保护层均应按质量 (略) 检测。
2、填写保护层厚度控制检测表。
3、每个承包人,监理单位均应配备检测仪器。
4、未经检测合格的 (略) 下道工序施工。
5、项目办不定期组织工程 (略) 检测, (略) 结构钢筋保护层合格率不得低于90%,上部结构不低于95%。
第四章 隧道工程
4.1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1、为落实“隧道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新理念,隧道施工应坚持零开挖进洞方案,使隧道施工能够最大限度地符合自然。
2、明洞施工
(1)根据洞口段地质、地形情况,合理确定明洞施工作业时机。
(2)明洞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 (略) 防水层施工,并做好 (略) (略) 理。
(3)明洞回填材料必须与设计文件要求一致,回填应 (略) ,每层厚度不大于30cm,两侧高差不得大于50cm。石质地层中墙背与岩壁空隙不大时,可采用与墙身同级混凝土回填;空隙较大时,可采用片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密实。土质地层,须将墙背坡面开凿成台阶状,用干砌片石分层码砌,缝隙用碎石填塞,不得任意抛填土石。
3、洞门施工
(1)洞门圬工施工前,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洞门上 (略) 理。
(2)洞门端墙砌筑(浇筑)及墙背回填施工应 (略) 。
4.2 洞身开挖
1、隧道开挖施工应根据地质情况及监控量测信息,按照“勤量测,弱爆破,短进尺,早支护,早封闭” (略) 动态控制。
2、开挖后必须做好地质构造核对工作,并 (略) 地质素描,必要时留有影像资料。
3、隧道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隧道爆破后应由专人对开挖面、支护及 (略) 检查。
4、双洞开挖时,应根据两洞的轴线间距、洞口里程距离、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确定好两洞开挖的时间差和距离差,并采取 (略) (略) 洞周壁产生不良影响。
5、隧道双向开挖的贯通应选择在Ⅳ级以上围岩地段,当两开挖面的距离为15~30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一端必须停挖、将人员机具撤走,并 (略) 设立警告标志;对于单向开挖的隧道,出洞前应反向开挖不少于30m且不小于洞口超前管棚长度,严禁 (略) 贯通。
6、Ⅴ级围岩和Ⅳ级围岩浅埋段隧道开挖每循环进尺长度须控制在2榀钢拱架长度以内。
7、隧道开挖后应尽快施作二次衬砌,仰拱及二衬距掌子面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90m,Ⅳ级围岩不得超过50m,Ⅴ级及以上不得超过40m或符合设计要求。
2)二次衬砌施做时间应根据监控量测资料确定,一般二衬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得超过200m,Ⅲ、Ⅳ级不得超过120m,Ⅴ级围岩不得超过90m或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单位应配备激光断面仪,逐段测量隧道开挖断面,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4.3 初期支护与辅助工程施工
1、喷射混凝土施工
(1)喷射混凝土宜采用 (略) 施工,湿喷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控制在80~120mm。
(2)喷射混凝土受喷面必须为原岩面,严禁挂模喷射,混凝土喷射不得出现漏喷、空洞、露筋等现象。
(3)隧道开挖后 (略) 初喷,以防止岩体松弛变形。硬岩地段复喷作业距掌子面不得大于50m,软岩地段初期支护应紧跟掌子面。
(4)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 (略) ,每次作业区段纵向长度不宜超过6m。
(5)喷射混凝土混合料应随拌随喷,回弹物不得重新用作喷射混凝土材料。
(6)喷射作业应以适当 (略) ,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 (略) 。若终凝后间隔1h以上且初喷表面已蒙上粉尘时,受喷面应用高压水枪清洗干净。
(7)钢架与壁面间空隙、拱脚基础必须充填密实,钢架临空面保护层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8)喷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2、锚杆施工
(1)拱部锚杆钻孔必须采用专用锚杆机, (略) 位可采用气腿式凿岩机钻孔。若岩层节理面为张性时,锚杆钻孔施工时宜采用干钻,防止钻孔用水顺节理面扩散,降低岩层间摩擦力,引起滑塌。
(2) 锚杆必须安装锚垫板,垫板应与喷射混凝土紧密接触。
(3) 锚杆施工一般在初喷 (略) ,钻 (略) 放样并用红漆明确标出其位置,误差不得超过15cm。
(4)砂浆锚杆安装孔口应有砂浆流出,否则应将杆体拔出重新安装;中空注浆锚杆需待排气口出浆后方能停止灌浆。
(5) 全长黏结型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 (略) 3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3、 (略) 施工
(1) (略) 应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随受喷面起伏铺设,并在锚 (略) ,与受喷面间隙宜控制在20~30mm之间。
(2) (略) 应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在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
(3)钢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5d并不 (略) 格长边尺寸。
4、钢架施工
(1)钢架应分节段制作,每节段应编号并注明安装位置。型钢钢架应采用冷弯法制作成型;现场加工的格栅钢架应按1:1胎模控制尺寸,所有钢筋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接头钢板钻孔应 (略) ,不得采用 (略) 。
(2)钢架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需考虑安装沉落量及二衬内轮廓线扩大需要。
(3)钢架安装应确保两侧拱脚放在牢固的基础上。每榀钢架段与段之间须采用螺栓连接, (略) 连接板应保持平顺和密贴。
5、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施工
(1)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支护宜与钢架支撑配合使用 (略) 穿过。 (略) 安装,并须与超前锚杆、超 (略) 焊接。
(2)小导管安装后应采用麻丝和锚固剂将钢管与孔壁间空隙封堵。
(3)注浆后至开挖时间间隔应视浆液种类确定,一般采用水泥注浆应间隔8h、采用水泥-水玻璃注浆应间隔4h。
6、超前管棚施工
(1)管棚定位:应采用套拱内预埋 (略) 定向、定位,应严格控制其上抬量和角度。
(2)管棚钢管接长时,接头应采用厚壁管箍、上满丝扣,丝扣长度不应小于15cm。隧道纵 (略) 钢管接头数应不大于50%。
(3)安装后管口用麻丝和锚固剂封堵钢管与孔壁间空隙压浆管口上安装三通接头。
7、注浆施工
(1) (略) 注浆试验,以确定注浆压力、配合比及浆液的扩散半径等参数。
(2)超前注浆方式可选用 (略) 式、后退式或全孔式,注浆顺序宜为先内圈孔、后外圈孔,先无水孔、后有水孔,从拱顶 (略) 。
(3)注浆后应采用分析法、检查孔法或物探无损检测法对 (略) 检查;如未达到要求, (略) 补孔注浆。
4.4 仰拱施工
1、仰拱顶上的填充层及铺底应在二衬施工前完成。铺底与掌子面距离不超过50m,仰拱混凝土应超前边墙混凝土3个二衬作业循环长度。
2、软岩 (略) (略) 位或洞内断层破碎带的隧道,仰拱开挖前须在底面与两隅打入锚杆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开 (略) ,单次开挖长度不得大于4m。
3、隧道底两隅 (略) 应平顺开挖,避免引起应力过分集中。 (略) 超挖在允许范围内时须采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浇筑;超挖大于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不得用洞渣随意回填,严禁片石侵入仰拱断面。
4、仰拱应整断面一次成型,禁止左右半幅分次浇筑。铺底混凝土可半幅浇筑,但接缝应平 (略) 理。仰拱混凝土浇筑必须使用模板。
5、仰拱两 (略) 位预埋钢筋伸出长度须满足和二衬环向钢筋焊连要求,且接头错开距离须满足规范要求。预埋钢筋的弯曲弧度须与隧道断面设计的弧度相符。
6、仰拱以上的混凝土或片石混凝土应在仰拱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施工;仰拱、铺底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才能 (略) 。
4.5 矮边墙施工
1、矮边墙顶面标高按 (略) 标高确定;施工时应按规范预埋连接钢筋或榫石, (略) 设置沉降缝,并对二衬混凝 (略) (略) 理;二衬混凝土浇注前应将杂物清除,并用水将其表面湿润。边墙模板应采用一次成型的弧形钢模。
2、严格按设计布设纵向透水盲管及其与沉砂井的连接管,预留环向软式透水盲管和防水板接头,设置预埋件和预留洞室等。
4.6 防水与排水施工
1、防水板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钢筋﹚2个衬砌作业长度,并与开挖面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防水板铺挂前 (略) 处理,对 (略) (略) 喷锚;基面明水应提前设盲管引排;对于洞顶的大面积渗水,应集中引排。
3、环 (略) 应插入“三通接头”并与拱脚纵向排水管相连;纵向排水管与三通接头连接后,应 (略) 包裹。严格控制纵向排水管的标高,确保排水通畅。
4、防水板必须采用双缝焊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cm,焊缝强度应不低于母材。
5、二衬止水带、止水条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中线位于二衬的施工缝上,要严格控制偏差;止水带的定位钢筋设置应准确。
6、防水板的挂点应采用木钉,以防刺破防水板。木钉 (略) 为0.5~0.7m之间,侧墙1.0~1.2m之间。
7、加强成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开挖、电焊、爆破、衬砌等作业损坏防水层或防水板。
4.7 二次衬砌施工
1、二衬模板台车
(1)二衬模板外径应比设计轮廓线半径大5cm,以保证衬砌净空。
(2)三车道二衬台车钢板厚应不小于12mm;为减少二衬模板间接缝痕迹,每块外弧模板宽度不得小于1.5m,板间接缝须焊接打磨。
(3)模板及支架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抗上浮能力;台车必须设置 (略) 爬梯。
(4)模板台车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错台等不良现象或施工作业500m衬砌后, (略) 全面校验方能继续使用。
2、衬砌钢筋
(1)钢筋制作应按 (略) 大样定位;横向钢筋与纵向钢筋的每个 (略) 绑扎或焊接;相邻主筋搭接位置须错开1m,同一受力钢筋的两个搭接距离不应小于1.5m。
(2)钢筋固定应采用可调整的支撑杆控制。定位钢筋固定后,应根据设计钢筋间距,在支撑杆上标明环向主筋布设位置,在定位钢筋上标明纵向分布筋安装位置, (略) (略) 绑扎或焊接。
(3)钢筋保护层垫块应采用高强砂浆垫块,不得使用塑料垫块。二衬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不小于90%。
3、预留洞室和预埋件
(1)衬砌施工前,必须复核设计图纸并将预留洞室和预埋件按 (略) 统计;模板台车就位前应检查预留洞室和预埋件预留情况。
(2)预留洞室模板应采用钢模, (略) 重量时须加强支撑。
4、二衬混凝土
(1) (略) 的挡头模板应按衬砌断面制作以保证设计衬砌厚度,其单片最小宽度不小于30cm、厚度不小于3cm;挡头模板结构应能保证衬砌环接缝榫接, (略) 质量,增强其止水功能。
(2)混凝土灌筑应由下至上分层、左右交替、 (略) ,每层灌筑高度、次序、方向应根据搅拌能力、运输距离、灌筑速度、洞内气温和振捣等因素确定。为防止浇注时两侧侧压力偏差过大造成台车移位,两侧混凝土灌注面高差宜控制在50cm以内,同时应合理控制混凝土浇注速度。
(3)混凝 (略) 应设接软管控制管口与浇筑面的垂距,垂距应控制在1.2m以内,以防止混凝土离析。
(4)泵送混凝土应连续灌筑,避免停歇造成“冷缝”;如因故中断,中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否 (略) 理。
(5) 拱部混凝土衬砌浇筑须在拱顶预留注浆孔,每模板台车范围内的预留孔不少于4个;拱顶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100% (略) ,注浆压力不小于0.5Mpa。
(6)拆模时间按最后一盘封顶混凝土试件达到强度的时间来控制。当不承受外荷载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5MPa或在混凝土表面和棱角不被损坏并能承受自重时拆模。
(7)混凝土采用喷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5、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围岩变形量较大,流变特性明显时,要加强初期支护并及早施作仰拱和二次衬砌。复合式衬砌结构的二次衬砌施工应在监控量测数据指导下,选择 (略) 施工,一般情况下二次衬砌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大于200m。
附件2: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略)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2号)和省劳动保障厅《 (略) 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略) 办法》(劳社字[2004]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略) 省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农民工 (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工程和谐共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领导, (略) 省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 (略) 负责民工工资登记管理和工资支付检查、监督工作。
第三条 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从严禁工程转包、规范工程分包着手,以规范用工为重点,以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动态跟踪为手段,以制度、保障金做保障,建立施工、监理、发包人、政府协同管理长效机制。
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严禁工程转包,规范工程分包和规范用工,对所属建设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负总责。建设工地要把使用农民工 (略) 为纳入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内容;经举报投诉查实的,应当记录 (略) 为。
第五条 工程总承 (略) 必须设立或确定 (略) 门,设专人负责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含农民工)管理制度,规范本单位用工和工资的管理, (略) 、作业班组归类填表,建立用工使用台帐,保存用工及工资发放原始资料等,定期向监理、发包人、 (略) (略) 门上报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
第六条 (略) 辖合同段工程转、分包管理和规范用工及工资发放监管,设专人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承包人不规范分包和 (略) 为,定期汇总、上报。
第二章 劳务分包管理
第七条 禁止工程转包;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劳务作业审批制和用工登记制。 (略) 进行高速公路 (略) 、班组必 (略) 的审批;凡因 (略) 的所有管理、生产人员(包括长期合同工和临时工人)辅 (略) 一周内 (略) 、 (略) 等分类建档、 (略) 审批,办理统一上岗证,实行全面的统一管理,未报监理备案、登记者一律不允许施工、用工。一周内未办理上岗证者, (略) 查实,每人次违约金 *** 元。
第八条 工程总 (略) 劳务分包的,应将分包单位派驻工地的农民 (略) 统一管理,实行三个“统一”(统一工资发放,统一材料采购,统一质量检验)管理,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证上岗,并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持证上岗的人员, (略) 拒绝其 (略) 。
第九条 工程总 (略) 劳务分包的,皆由承 (略) 按月造册发放农民工工资,并纳入分包(劳务)合同条款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现分包(劳务)单位有人员漏登记或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将给予同额或数倍违约金。
第十条 项目经 (略) 及分包(劳务) (略) (略) 为负责,其表现纳入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管理内容。
第三章 农民工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主体工程及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附属工程必须由承包人自己组建作业班组 (略) * 完成;临时性工程或辅助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劳务人员(农民工)。
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按照《劳动法》、《 (略) 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同时明确被招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略) 在地和本单位的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工程总包单位法人授权。
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取得法人委托授权的项目经理 (略) (略) 、分项劳务合同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使用当地临时工的,须向高速公 (略) (略) 和政 (略) 门申请用工,并与地 (略) 门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严禁私自雇佣临时工。用工方使用临时工(即工地俗称点工,含计时工,下同)时,应当签发点工派工通知单,并由点工签收,各执一份,内容应包含工作内容、数量、计酬标准,并加盖公章和个人印鉴。当点工完成派给的工作任务后,用工方应及时向合同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章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根据《 (略) 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略) 办法》(劳社字[2004]68号),预存80万资金到劳动 (略) ,作为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检查后六十日内,有拖 (略) 为的,由发包人和地 (略) 门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开工时, (略) 应当在工地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本地 (略) 门和本单位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六条 工程总承 (略) 必须建立用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略) 直接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严禁采 (略) (班、组)长代领代发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项目经理签 (略) 公章的工资 (略) 一份备案、审查。
第十七条 (略) 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办 (略) 工资卡,或收录农民工自 (略) 卡号,并按月 (略) 直接将应发农民工工资转入农民工工资卡。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 (略) 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略)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公示期10天,一旦发现 (略) 公示的,应当责令限期公示,否则给予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第五章 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 监理人设专人负责承包人工程分包、施工用工、工资发放的审批、检查、督促、处理(下达指令)工作,对分包、 (略) 审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对每个 (略) (略) (班、组)数量、名称、 (略) 关系、 (略) 全面登记、管理,做到一个不漏;同时 (略) 分包合同、 (略) 备案登记、检查,并在每月25日的监理月 (略) 所有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汇总。
第二十条 每次工地例会,承包人要专题汇报工程分包及用工、工资发放情况, (略) 评述。
第二十一条 项目办将密切关注工程转、分包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定期(每月)和不定期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当月考评中,作为项目经理和承包人业绩信用登记的主要考核内容;实行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票否决权;对有重大问题和严重事件的单位将 (略) 罚。
第六章 举报投诉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民工应当加强学习,依法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按月发放工资的,及时向监理、发 (略) (略) (略) 投诉举报。
第二十三条 当工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投诉,不 (略) 为如堵门、拦车、挖路,阻碍施工或妨碍、 (略) 会公共秩序。多 (略) 投诉时,应当 (略) 投诉。工地农民工投诉时, (略) 属的施工企业或发包 (略) (略) 投诉。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对接访农民工投诉负总责。 (略) 必须设农民 (略) 门,负责受理农民工投诉,并建立农民工投诉受理台帐,委派专人接访农民工投诉。接访人员要耐心倾听农民工投诉原由,并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投诉事项。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农民工投诉事项,应当耐心解释,晓知以理,做好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禁止以粗暴、简单的方式接访农民工投诉。
第二十五条 工 (略) 投诉的,应当出示本人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上岗证或点工派工通知单,或者其他类似证明性材料,以及完成的劳动工作量等书面资料。
第二十六条 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略) 门负责人, (略) 项目经理应当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确保农民工突 (略) 理 (略) 。
第二十七条 承包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加强对派工单、收料单、医药费、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的管理。对组织、煽动民工阻工、罢工、上访或假借农民工工资名义要挟、欺诈承包人以达到多算工程量、抬高单价、索要材料款、工程款、机械台班费等个人目的的,承包人要坚决抵制,及时 (略) 、劳动、公安、 (略) 门报告,迅速打击,确保工程和谐、顺利建设。
附件3: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承包人资金管理规定
为确保各合同段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项目资金管理三方协议,特制定承包人资金(包括发包人支付的动员预付款、工程计量款、材料预付款、工程临时借款等)管理规定。
一、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与 (略) 至 (略) 高速公 (略) 、 (略) 签订项目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同时向 (略) 递交真实的、符合规定的开 (略) 保函和 (略) 保函。
二、 (略) 账户有关规定
按照 (略) 至 (略) 高速公 (略) 通知的要求, (略) 门及时与 (略) 取得联系,在办理第一次动员预付款之前 (略) 开户手续,并报 (略) 核准。承包 (略) 由 (略) 指定,银行印鉴章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应为×××公司××× (略) 财务专用章。未经 (略) 同意擅 (略) 账户项目办不予认可。
三、各承包人应保证项目建设资 (略) 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略) 文件的 (略) , (略)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项目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本项目建设资金,对支付合理的利润、管理费、 (略) 费 (略) 和项目办的同意后方可办理。项目办对承包人使用“会计技巧”而转移本项目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各承包人应做好年度和月份的资金使用计划,在每次工程款支付后3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和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情况说明。承包人要认真填报,不得弄虚作假,每次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款支付申请不得突破该次到位资金和支付款到位前的余额,在资金 (略) 过程中因工程需要而临时要求改变支付资金用途的要及时与 (略) 取得联系,由 (略) (略) , (略) 不予办理支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资金使用计划首先 (略) 审核,送 (略) 、 (略) 审核签字后报项目办领导审批,并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申请表经 (略) 审核后 (略) 办理工程款支付。
五、工程款支付有关规定
(略) 文件中的有关合同专用条款办理。正常情况下项目办在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工程资金后的4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的工程款及时支付给承包人。
六、资金使用检查的规定
(略) 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和 (略) 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各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金收支的以下真实资料:
1、相关财务报表;
2、相关账簿;
3、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4、银行对账单和明细科目余额表;
5、有关主要材料的资料;
6、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情况;
7、其他相关资料。
承包人提供虚假或提供不完整上述资料的,项目办将 (略) 罚。
附件4: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皖国土资〔 * 号
各市、 (略) :
为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 (略) 为, (略) 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复垦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全省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用地的范围
(一)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包括设置 (略) 、 (略) 、 (略) 、生产施工道路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生产建设过程中临时性的取土、取石、弃土弃渣用地和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 (略) 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地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 (略) (略) 需使用的土地。
(三)矿山企业开采小型矿产以及零星分散资源,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临时用地。
下列土地一般不得作为临时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城市规划道路路幅用地、 (略) 等公用设施和绿化用地、居民住宅区内的公共用地、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土地、公路及通信管线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永久性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力设施、测量标志、气象探测环境等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其他不宜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临时用地的期限
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实需要延长期限的,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用地手续。
三、临时用地的申报审批
(一)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 (略) 在地市、 (略) (略) 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临时用地协议书。
3、经市、 (略) (略) 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
4、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用红线标注临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 (略) (略) (略) 门、 (略) (略) 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7、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8、其他规定的材料。
临时用地协议书由临时用地单位与被使用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临时使用未确定使用权国有土地的,由临时用地单位与市、 (略) (略) 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临时使用已确定使用权国有土地的,由临时用地单位与市、 (略) (略) 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由临时用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 (略)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的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可能因挖损、塌陷、占压等原因破坏的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略) 科学合理预测,提出土地复垦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明确土地复垦的时间,落实土地复垦费用措施等。
(二)审查审批。市、 (略) (略) 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临时用地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标人并说明理由。
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国家和省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同意后,由市、 (略) (略) (略) 审批手续。
(三)提供土地。临时用地经批准后,临时用地单位按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后,由市、 (略) (略) 门会同土地权利人实地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提供临时用地。
四、临时用地的补偿。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照临时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对被用地单 (略) 补偿,有关补偿内容应明确写入临时用地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一)临时用地的补偿,参照当地征收土地的统一年产值或青苗补偿 (略) 。
(二)临时用地需占用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 (略) 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五、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临时用地单位为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破坏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
临时用地期满后,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在一年内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包括清理地上建筑物、建筑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等。复垦后的土地必须达到复垦标准,并经市、 (略) (略) 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临时使用的耕地不能恢复原用途的,应当由临时用地单位按永久性用地予以补偿,其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公布征地 (略) ,并补充与占用耕地(含园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临时用地单位不能补充耕地(含园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所在市、 (略) (略) 门负责补充与占用耕地(含园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涉及临时占用基本农田不能恢复原标准的,还应当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所需费用由临时用地单位承担。
六、临时用地管理要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 (略) 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补偿到位、及时供地。
(一)高效快捷办理有关手续。对报件材料齐全的临时用地,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略) (略) 门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确保临时用地单位能够及时使用土地。对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略) 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必须坚持节约用地。临时用地单位要对临时用地的位置、面积、期限和破 (略) 科学论证,把好临时用地选址关,尽量控制或减少临时用地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破坏,尽可能地选择使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防和杜绝项目发包人随意使用或扩大临时用地的规模。
(三)严格用途管制。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用地单位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罚。
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临时使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 (略) 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5:
(略) 至 (略)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总目标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 (略) (略) 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高速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监理、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 (略) (略) 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略) 称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系指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安全、环保、耐久、节约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 (略) “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应自觉接 (略) 门 (略) 门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参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省交 (略) 门报告项目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 (略) 为有权 (略) 门、省 (略) 和集团公司、项目办检举、控告和投诉。项目在设计使 (略)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五条 凡从事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第六条 本办法与国家及省内上级法规、政策相抵触或未涉及到的地方,以国家及省内相关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是: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确保分项优良率达95%,项目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消灭质量通病;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第八条 高速公路工程 (略) “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应自觉接 (略) 门 (略) 门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项目办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项目办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总监、总工程师为副组长, (略) 长、驻地、项目经理为成员。
第四章 质量管理责任
建设各方严格遵照国家 (略) ,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五章 (略) 准入制
对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各种原 (略) 材料准入制。即承包人确定的自采材料要报经监理、中心试验室的审查批准。对其储量、材质等各项指标检验合格后, (略) 。
第六章 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度
第九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消除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预防质量通病,进 (略) 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依靠科学 (略) 管理, (略) 有 (略) 首件工程认可制。
二、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建立,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抓住首件工程的各项 (略) 综合评价,对施工质量存 (略) 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预防和纠正后续施工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三、 (略) 有合同段内的分项工程,必须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十条 实施目的
一、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帮助施工、监理人熟悉工程的特点,掌握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其它关键性技术的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二、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及时分析、总结施工及监理要点,明确质量标准、稳定工艺流程、统一外观要求等,以指导后续同类工程施工。
三、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围绕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贯彻“以工序保分项、 (略) 、 (略) 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抓好关键性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制订完备的施工指导意见,将首件工程取得的经验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评价标准
一、 (略)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二、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
三、安 (略) 有关的质量管理文件。
第十二条 实施范围
一、一般情况下,应对下列 (略) 首件工程认可制:
1、路基工程:湿(粉)喷桩、河塘清淤填筑、 (略) 理、,台背回填, 96区第一层,小型构造物中通道、箱涵。
2、桥梁: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0#梁段,预制构件,上部结构现浇(预应力梁、板),桥面铺装(试验段),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3、路面:底基层、基层、下封层(或稀浆封层)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铺装(试验段)。
4、防护工程:挡墙、边沟、护坡。
5、交通工程:隔离栅,护栏,标志标线。
二、 (略) 环境条件发生重大改变、施工机械设备有重大调整或重要原材料发生变化等情况下,驻地监理组认为有必要时, (略) 涉及的分项 (略) 首件认可制。
第十三条 责任范围
一、首件工程认可制评价责任体系,应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监理规程,结合实际工作,分 (略) 负的责任。
二、各承包人、驻地 (略) 辖标段首件工程的评价和认可;总监办负责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并负责将形成的施工指导意见报发包人同意后及时发布,以指导工程施工的实施。
三、承包人作为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承担自评责任。评价时,必须提供施工工艺措施及自检资料、质量责任人及首件工程施工总结;监理人承担复评责任,必须提交该分项工程( (略) 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抽检资料、复评或终评意见及监理责任人;总监办承担终评和认可责任。
第十四条 实施程序
一、选定
1、各承包人根据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分项工程范围,结合具体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在申请分项工程开工时,与驻地监理组共同确定一个项目作为首件工程;首件工程的选定和实施,不影响其它同类工程的实施。
2、由承包人负责按照逐级分解的质量目标和明确的工序质量要求,拟定针对首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监理人以保证各级质量目标实现为原则,审查承包人的方案,同时拟定监理实施细则和控制要点,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理人批准,并上报发包人备查。
二、工程实施
1、承包人在首件工程实施前,应对原材料、机械设备、 (略) 充分的准备,并详细记录有关数据提交驻地监理审核;同时,与驻地监理共同对施工流 (略) 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和控制要点。在取得总监办书面认可后,承包人方可组织实施。
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 (略) 有的首件工 (略) 监督,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方面, (略) (略) 理方案,并做好相应纪录,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3、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首件工程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数据,及时修正完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方案。
三、评价及认可
1、在首件工程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对已完项目的 (略) 总结, (略) 综合评价,提出自评意见。
2、驻地监理应组成检查评定小组,对 (略) 检查验收,提出复评意见;总监办提出终评意见,报发包人备查。
3、评价意见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优良工程推广示范,合格工程予以接收,对不 (略) 分析,找出原因,进行整改及返工。
4、首件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包括施工方案、监理方案、原始记录、过程记录、检测评定资料、评审意见等以及针对总监办认可的优良工程形成的施工总结和施工指导意见等,均应收集齐全,单独归档。
四、推广应用
1、承包人在首件工程完工并通过优良工程验收后,应及时总结施工要点,形成该类分项工程施工指导意见,监理人负责审定并补充相应的监理规程和技术要求,同时就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水平的措施和方法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经总监办签署后实施。
2、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是通过首件工程的示范作用,提高后续工程的质量,重在推广。凡首件认可优良的项目,总监办应 (略) 会,推广示范,后建工程不得低于示范工程标准。
3、总监办应在全线范围内组织首件认可优良项目的推广、示范工作。
第十五条 资料管理
得到认可的首件工程检查用表,均须采用附表申报格式,并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首件 (略) 有相关资料均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整理和归档。
第七章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十六条 实行定期的质量检查、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或巡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的自检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检查监理、承包人按 (略) 抽检、自检试验,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隐患要求承包人 (略) 理。
项目办和总监办共同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及评比工作。检查评比人员在项目办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各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及监理工作质量 (略) 具体的检查和考核。现场检查工作由检查评比人员、监理、承包人共同参加。
第十七条 质量检查与评比工作内容
以质量检查为核心,重点检查承包人质量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内业资料整理与归档情况;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一。
(略) 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定期汇总检查情况以及承包人的整改情况,作为各承包人质量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质量检查、评比的主要方式
一、日常巡查
采取抽查的方式随机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内业资料整理以及其它施工保障措施等情况。巡查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不按 (略) 施工并且对工程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表,作为 (略) 质量评比扣分的依据,同时根据合同 (略) (略) (略) 罚通知单。
二、 月度检查
1、每月采取集中检查的形 (略)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试验设备、现场施工质量及内业资料等方面。
2、月度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质量评比的基础资料。
3、每月20日开始检查, (略) 组织。参加单位为: (略) 、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
三、季度检查
1、季度检查一般在季度内第三个月与月度 (略) 。
2、季度检查由项目 (略) 和总监办共同组织检查。
3、季度检查工作结束后,由项目 (略) 组织召开总结会议,通报季度检查质量情况。
第七章 工程质量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会议:
一、 (略) 每月召开一次工程质量会议。
二、质量会议于每月的23日下午2:30在发包人会议室召开(如遇 (略) 通知),会期半天。
三、 (略) 组织、 (略) 长主持。参会人员为:项目办有关人员、总监、总监代表、设计代表、各驻地办驻地和副驻地、各标段项目经理和总工。
四、会议内容:
1、施工监理人汇报本月工程质量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
2、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五、各施工、监理人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汇报材料(一式八份) (略) 。
六、 (略) 应在会后二日内写出会议纪要,上报 (略) ,下发施工和监理人。
第二十条 技术交流会
一、不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总结技术工作,推广技术成果,探讨技术问题。
二、技术交流会由总工召集和主持,相关人员参加。
第九章 施工技术方案评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对于重大工程和关键工程施工 (略) 专家评审制。
一、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二、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 (略) 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章 (略) 联合验收办法
第二十二条 实施范围
1、河塘清淤回填、路基交验、路面结构下承层、伸缩缝等重要隐蔽工程 (略) 位;
2、涉及变 (略) 确认数量的工程。
第二十三条 验收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2、《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验收组成人员
1、主持单位:项目办
2、参与人员:项目办相关人员;总监办监理人;高级驻地、专业监理人、试验工程师;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人员。
第二十五条 验收程序
1、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提前2天向驻地办上报“ (略) 联合验收”申请。
2、驻地办审查承包人自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上报总监办审查,总监办审查后报项目办,项目办及时安排 (略) 验收。
3、按已定的验收日期,“ (略) ”依据 (略) 进行验收。
4、验收结果无异议后,共同在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 其它有关要求
1、 (略) 拍照记录, (略) 摄像。
2、质量验收表,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签字要完善;各种资料填写份数满足监理及发包人要求。
第十章 (略) 罚
第二十七条 对监理工作的 (略) 罚
监理应随时接受项目办的工作检查,监理要 (略) 指出的 (略) 整改,并提交《监理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向项目办汇报并接受整改效果检查。对于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项目办将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条款见附表二。
第二十八条 对承包人工作的 (略) 罚
承包人应随时接受项目办、监理的工作检查,承包人要针对项目办及监理指出的 (略) 整改,并提交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向项目办汇报并接受整改效果检查。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办或 (略) 罚条款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条款见附表三。
第十一章 (略) 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 (略) 理严格按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
第十二章 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严格按 (略) 颁发的《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 * 号)执行,并按要求填写各项登记表格。
第十三章 质量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略) 门是政府对公路 (略) 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代表政府对公路 (略) 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工作,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设计、监理、承包人单位应自觉接受公路工 (略) 门 (略) 门的监督,对公路工 (略) 门 (略) (略) 质量检查监督活动给予密切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令下发前, (略) 和省的有关规定 (略) 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包括工可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的批复。
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相关设备、 (略) 文件及合同副本。
4、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设计、监理人员 、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自检人员以及各从业单位工地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工地试验室有关审查结果和申请备案资料。
6、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等。
7、各标段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汇总统计表。
8、交 (略) (略) 属质监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三条 对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抽查情况逐月如实统计,并定期上报省质量监督机构、集团公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质量抽查统计结果;(2)重大设计变更及质量事故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及时邀 (略) 门对 (略) 鉴定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附表一 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项目 分项总分 序号 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扣至该项目零分为止,不出现负分) 扣分
质量控制措施 15 1 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制度,扣3分;
2 (略) 自检,扣3分;
3 (略) 监理指令,扣3分;
4 人员、机械设备未满足施工要求,扣3分;
5 工程变更、材 (略) 规定程序,扣3分;
施工质量 40 1 施工工序未按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施工,扣5分;
2 未通过监理验 (略) 下道工序,扣3分;
3 未建立材料 (略) 台帐,扣2分;
4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略) 检测和提供证明材料,扣2分;
5 原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扣2分;
6 机械设备或半成品摆放混乱无序,扣2分;
7 (略) 质量通病,扣5分;
8 使用不合格材料发现一次,扣10分;
9 发现一次偷工减料,扣15分;
10 施工资料分类不清、填写不规范、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相符、收集不及时,归档不规范,扣2分;
11 应有的原始记录及检查凭证不能及时提供、不完善,扣3分
12 伪造资料,扣5分;
实体工程评定 30 1 (略) 缺陷扣2分;
2 实体工程检测主要指标达不到100%的,扣10分;
3 实体工程检测合格率达不到100%的,扣10分;
4 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不到100%,扣10分;
抽查评比 15 1 发包人代表或监理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3分;
2 被发包人代表或监理指令停工一次扣,扣5分;
3 (略) 指令停工一次,或全线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
合计 100 本次考评得分
承包人:
日期: 总监办:
日期:
附表二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工程名称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实物工作量
结构类型 伤亡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发包人
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 承包人名称及资质等级
监理人名称及资质等级 监督单位名称
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采取措施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附件6:
(略) 至 (略) 高速公 (略) 站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承包人驻地
1.1场地选址
1.1.1 进场前应组织相 (略) 实地调查,确 (略) 选址,驻地、 (略) 建设方案(含总体布置图、供排水、供电及消防设施图)报驻地办、总监办审查,项目办审批。
1.1.2 选址首先考虑地质条件好、不受自然灾害的地方, (略) 、方便管理,同时应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三通(通水、通电、通信)条件。
1.1.3 房屋宜采用砖混结构或彩钢板活动板房,以保证其坚固、安全、耐用,满足工作要求。
1.2场地建设
1.2.1 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满足合理使用要求,房屋采用砖混结构或彩钢板活动板房,围墙采取通透式围栏(绿色)或不低于2m的砖砌围墙(刷白);大门安装电动伸缩门且有门库,门一侧设置“××单位滁淮高速公路××合 (略) ”铭牌,深红底色铜黄字,另侧设置门卫室。条件允许情况下, (略) 。
1.2.2 庭院必须美观、干净、整洁、大方,如图1.1所示。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10%;院内设置3根旗杆, (略) 旗帜; (略) 地及主要道 (略) 理;院内醒目位置悬挂必要的宣传标语并设置指路导向牌及玻璃箱式宣传栏等。
图1.1 (略) 参考图
1.2.3 办公区、生活区及停车区等功能分区设置科学合理, (略) 醒目位置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
1.2.4 (略) 便道两侧设置足量图表, (略) 简介、施工平面示意等,均采用镀锌铁皮,白底、红字、红边,标题为宋体;承包 (略) 还应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施工危险源发布牌等,高2m×宽3米,立柱高度为1m,如图1.2所示。
图1.2 安全生产警示牌及施工危险源发布牌
1.2.5 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 (略) 专门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能使用。
1.2.6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如图1.3所示,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
图1.3 消防器具
1.3 办公、生活用房
1.3.1 (略) 办公用房一般应设会议室、办公室、 (略) ,工地试验室宜 (略) 内; (略) ,但工地试验室包括在内;生活用房均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额后勤人员,专门负责保洁工作, (略) 环境优美、干净整洁。
1.3.2 办公区和生活区房屋净空不低于2.8m;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8m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小于6m2,每40m2应设置一个灭火器,悬挂于门口外墙上。
1.3.3 办公用房要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会议室
a. (略) 会议室室内面积不小于60 m2,设两门。
b.室内地面铺设地板砖,安装空调并配备投影仪、话筒、写字板等常用会议设施以及满足30人以上的会议桌,如图1.4所示。
c.室内布置工程总体布置图、施工组织机构图、质量领导小组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 (略) 机构图、安全保证体系图、形象进度图、晴雨表等标牌。工程总体布置图及形象进度图高100cm,长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余图表尺寸按100cm×70㎝标准。各种挂图应不易受潮变形,采取图框式装裱上墙,制作要美观、协调。
图1.4 会议室
2.办公室
a.地面铺设地砖,安装空调及塑钢窗户,有重要资料的应考虑加设防盗窗。
b.室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接入10M宽带,能满足信息快速传送及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c.室内有关制度、图表等上墙,部门岗位职责标牌规格为:60×90cm(长×高),聚脂塑料框。
3.档案资料室
a.室内面积不小于20m2,门窗齐全,配备有空调和消防设备,并有合理的防潮措施。
b.所有档案资料应保存在档案柜中,由专人负责收发、保管。
c.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置相应档案盒及标签,并事先上架。
d.监理驻地可不设专门的档案资料室。
4.医疗卫生室
面积不小于12 m2,地面铺设地砖,安装空调,并配有专职医务人员,配备常用药品、担架等。
5. (略)
a. (略) (略) ,且不得与会议室共用;室内张贴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宣传标语及教学组织机构。
b.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安装空调,并配备30张以上凳椅、2.0m×1.8 m的黑板及讲桌、粉笔、黑板擦等教学、学习设备,如图1.5所示。
图1.5 (略)
1.3.4 生活用房要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宿舍
a.宿舍房屋必须符合安全、坚固、通风、采光、保暖、防潮等建设要求,满足干净、卫生、整洁等环境要求。
b.保证每人单床(可上下铺),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
c.宿舍门窗配置齐全,墙面应刷白,地面用混凝土硬化,有条件应铺设地砖,门外悬挂灭火器。
d.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e.洗过的衣物不得随意晾晒,要有 (略) 。
f.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g.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并有专人负责清扫。
2.食堂
a.食堂必须设 (略) 、 (略) 、 (略) 等污染源30m以外的地方。
b.地面铺设地砖,厨房墙面贴白瓷砖。
c.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并配备纱窗、纱罩等。
d.食堂内墙应张贴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厨师应有健康证, 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e.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厨房应有防火设施。
f.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g.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并及时清运。
3.浴室
a. (略) 人数设置,能满足正常需求。浴室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
b.淋浴房、 (略) 地 (略) 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定时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5左右。
c.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4.厕所
a.设置通风良好 (略) ,并配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
b.墙裙铺贴高度1.5m的白色瓷砖, (略) 和旁侧镶贴白色瓷砖,地面、蹲台铺设防滑地板砖。
c. (略) 清洁,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略) 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1.4试验室
试验室驻地建设在满足省质监机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试验室选址与建设
a.工地试验室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并结合安全、环 (略) 选址,宜设置 (略) 附近,离振源(如拌和机)30m以上, (略) 、交通通道均应硬化。
b.工地实验室用房宜采用砖砌或活动板房材料拼建而成,结构坚固,具有2.6m以上净空,室内通风、采光好,地面(标养室除外)均须贴布瓷砖。
c.试验室功能不同的试验室应隔开,各室面积最低要求见表1.1:
(略) 面积最低要求 表1.1
功能室 样品室 化学分析室 集料室 水泥室 水泥砼室 力学室 沥青室 沥青混合料室 标养室 检测仪器室 办公室 资料室
最小
面积 20m2 20m2 15m2 20m2 25m2 35m2 20 m2 25m2 25 m2 20 m2 20 m2 20m2
d.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e.试验室办公区域及各功能室应有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试验室(含办公区域)外窗 (略) ,防止设备和各种档案资料失窃影响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f.消防设施按以下要求配置:不大于40 m2应配置1个灭火器,每个试验室应备有不少于0.5m3消防砂,还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桶、消防锹等消防工具。配置的上述消防设施应合理分布在试验室各功能室及办公区域外。
2.试验室布置
a.试验室应制作试验室专用牌匾 (略) ,牌匾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即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外悬挂或张贴有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
b.合理布置各功能室,试验过程产生振动的功能室宜设置在一起,隔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的功能室应远离振源功能室。
c.办公室内墙体上应悬挂工地试验室组织管理机构图及人员分工图,同时将主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地晴雨表、人员考勤表、工程形象进度图等图表上墙。
d.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设施,如加湿装置、温控装置、抽湿装置、防振动装置等,沥青室和沥青混合料室必须配置通风设备。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区域应有环境条件要求标识及限入标识。
e.试验室要加强对环境条件尤其是温湿度环境的监控,各功能室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对于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准养护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两个温湿度表。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运行)记录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附近,离地150cm左右。
f.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100cm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仪器设备要安全用电,防止短路或漏电,要有接地零线。
g.室内修建整体橱柜式操作台,应整齐、稳固,高度70-90cm,台面应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瓷砖),台面仪器摆放合理、有序,如图1.7所示。
图1.6 工地试验室
h.各功能室均应设置自来水水池(瓷质),水池布置应适用、美观。水泥砼室地面应设置水槽, (略) 地清洗。
i.标准养护室内应设置试件养护架(三角钢制),养护架须具有一定的刚度条件,其宽度为60 cm,高度不宜高于160cm,分层搁架(不超过三层) (略) 理,且环形放置(与墙面保持一定距离),沿养护架外侧应设置宽60 cm ,高出地面20 cm环形过道,其上铺设防滑垫。标养室应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室外。标养室中间应砌水池。标养室必须喷雾加湿养生,保证试块养生效果,不得直接喷淋。
j.资料室应配备专用金属文件柜,应具备防潮、通风条件。
k.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各种台账,台帐用塑料封面夹整齐挂放。
3.设备配置及安装
a. (略) 文件要求,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同时能够适应工程内容及规模相关要求。
b.设备精度、量程等技术指 (略) 试验规程相关要求。
c.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辅助器具及工具。
d.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试验规程 (略) 安装。
e.试验室应至少配备1辆试验检测工作专用车。
r.试验室应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具备信息化办公条件。
g.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或自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强制性检定仪器由符合条件的地市级及以 (略) 门检定。列入公路工程专业设备清单的仪器设备由公路专门设 (略) (略) 校准。其他设备、器具 (略) 自检自校。自检自校应具备专人、专门器具及编制有检校规程等基本条件。检校周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1.5 (略) 理
1.5.1 (略) 理
1.污水排 (略) 规划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场站内设3级沉淀池,体积不小于100m3,采用砖砌或混凝土浇筑, (略) (略) 理;池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略) 安全防护。
3.设置贯通的排水沟,污水及雨水集中收集后汇入多 (略) 处理,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标准后排放。
4.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 (略) 理。
1.5.2 (略) 理
1.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集中存放。
2. (略) 理池一般采用砖砌结构,容积不得小于4m×3m×1.5m,定期通 (略) 门处置垃圾。
第二章 (略) 、 (略)
2.1 场地选址
2.1.1 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 (略) 的选址与规划,明确设置规模及位置,编制好详细的建设方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开始建设,同时需报至项目办备案。
2.1.2 (略) 选址应尽量靠近主 (略) 位,以减少运输距离。
2.1.3 (略) 周围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干净水源,且远离居民区。 (略) 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工程围挡并 (略) 设置文明宣传标语和企业文化宣传。
2.1.4 (略) 应规避崩塌、滑坡、水淹等不良地质灾害区域,交通便捷, (略) 方便。
2.2 场地布设
2.2.1 合 (略) 搅拌机组、 (略) 、水泥库房、试验室(现场检测、试件成型以及标养室)、办公室以及职工生活用房等的平面位置。设置宣传区和停车区,停车区内画置停车线,车辆应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停车线内。
2.2.2 (略) (略) 硬化。
1. 场区道路:20㎝厚5%石灰土底基层+15㎝厚水稳基层(水泥剂量4%)+20㎝厚 C25水泥砼面层。
2. (略) :20㎝厚5%石灰土底基层+15㎝厚水稳基层(水泥剂量4%)+15㎝厚 C25水泥砼面层。
3. 小型预制构件存放区,原地面清表压实后铺筑15㎝厚级配碎石。
2.2.3 场地内设置电缆沟,电缆线一律地埋,不准放在地表。
2.2.4 (略) 采用 (略) 封闭式管理,围墙净高不小于2米,厚24cm,白色墙面,墙上张贴标语。大门采用门式钢结构,尺寸为5m×8m(净高×净宽),框架断面尺寸80cm×60cm,门头写“滁淮高速公路×× (略) ”,两侧张贴标语。
图2.1 (略) 大门
2.2.5 围墙外侧及大门张贴标语, (略) 区道路两侧设宣传区,宣传区应设立以下标牌: (略) 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管理目标图、质量管理目标图、环境管理目标图、工艺流程及工序负责人图、组织机构图等, (略) 平面布置图规格不得小于5m×3m。
2.3 材料存放
2.3.1 粗、细集料仓设置不得少于6个,采用C25砼或浆砌片石,高度>2m,顶宽>30㎝, (略) 地应设置1.5%的排水纵坡。
图2.2 料仓布置示意图
2.3.2 (略) 设防雨棚, (略) 采用钢结构;跨度12m,高8m,以满足机械设备操作空间;棚顶采用红色彩钢瓦(厚度在0.7mm以上),如图2.2所示。
2.3.3 料场设待检区、已检区,不同粒径、不同品种砂石料须分仓堆放,不得混堆,并在合适位置设置设置材料标识牌,规格60㎝×40㎝,白底黑字,采用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制作。如图2.3所示,废弃料应在24小时内及时 (略) 。
图2.3 材料标识牌
2.3.4 袋装水泥等材料分品种、分批次、分区存放在库房内,库房采用彩钢板搭设或砖砌结构,下部铺设木板,高度为离地面30cm,面积必须满足堆放数量的要求。
2.4 (略)
2.4.1 预制区、成品存放区等区域应设置标识牌、警示牌,由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制作;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易发生 (略) 所、 (略) 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2.4.2钢筋加工棚采用钢结构搭设,跨度不小于15m;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分开或隔离;钢筋应垫高堆放,20㎝×30㎝混凝土枕梁,离地20cm以上。
2.4.3 梁板养护采取自动喷淋养生措施;制梁台座基础用混凝土浇筑,两端头应适当配筋,上铺≥6mm厚钢板;存梁区设置混凝土枕梁。
2.4.4 蒸汽管道在预制区合理布置,管道从锅炉房到预制区必须地埋;场区内设置电缆沟,严禁电缆沿地面明设。
2.5 排水设施
2.5. (略) 区内雨天无积水、排水畅通, (略) 四面挖环形水沟,环形水沟需与当地水系沟通,且沟底标高高于当地水系正常水位标高。
2.5.2 站内需设置3级沉淀池,总容积不小于100m3,采用砖砌或混凝土浇筑, (略) (略) 理;旁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略) 安全防护。
2.5.3 场内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 料仓门前采用浅碟形排水沟,其他地方采用矩形排水沟,并加盖混凝土盖板。 矩形沟尺寸为30㎝×40㎝(宽×高)。
图2.3 场内排水沟
2.5.3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第三章 施工便道、栈桥
3.1 施工便道
3.1.1便道路面宽不少于4米,路基宽5米,每3 (略) 20m长、6m宽的会车道。
3.1.2 便道修建应 (略) 清淤(表)处理,然后填筑2×20cm的5%石灰改善土+20cm厚的泥结碎石。便道排水沟宽度和深度不小于30cm。
图3.1 施工便道
3.1.3 便 (略) 侧主线 (略) 设置公里碑,主线桩号 (略) (整公里除外)设置500米桩。公里碑采用混凝土预制,白底红字,标准尺寸为100cm×40cm×15cm,地面上60cm,埋设深度40cm;500米桩采用混凝土预制,白底红字,标准尺寸为55cm×12cm×12cm,地面上30cm,埋设深度25cm。
3.1.4 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视线不良地段设置明示标志,跨越(临近)道路应设置警告标志。警示牌采用混凝土预制,尺寸规格80cm× 60cm×10cm;应高出地面150cm,埋深不小于50cm。
3.2 施工栈桥
3.2.1 (略) 专项设计,按照公路Ⅱ (略) ,同时满足排洪和施工要求,便桥宽度不小于5.5m。
3.2.2 栏杆采用Ф48 mm的钢管焊接,高1.2m,立柱间距1m,横杆等间距设置三道,栏杆要用红白两种颜色交错涂漆;桥面用不小于12mm厚的钢板满铺。 (略) 交通管制,两头设置警示牌、标识牌。
4.钢筋车间标准化建设要求
(1)按钢筋加工区、半成品区、待检区、钢筋储存区分区,功能分区应合理和清晰。
(2)采用钢结构搭设,面积不小于2000㎡,跨度不小于15m,檐高9.5米,屋面采用彩钢瓦、墙体采用防火阻燃夹芯板,其结构、电气、 (略) 专项设计 (略) 房及相关规范要求。
(3) (略) 内配置数控加工设备(数控弯箍机、数控弯曲机、自动滚焊机等)。
(4)车间内应设置起吊能力不小于10T的桁车。
(5)钢筋应垫高堆放,采用20cm×30cm混凝土枕梁,离地20cm以上。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