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项目名称 | 宁德核电场地平整富余渣料资源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山前街道百胜村鸡母岩君德码头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租用福建 (略) 用地15亩,设置一条骨料及机制砂加工生产线,用于加工宁德核电5、6号机场地平整工厂富余渣料,年产骨料及砂石63.6万吨。该场地仅用于加工宁德核电5、6号机场地平整工厂富余渣料,为期18个月。到期后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完成场地平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水环境:①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②项目场地四周设置导流沟或挡水设施,收集地面初期雨水,同时在厂界西侧的毗邻海域处设置临海挡水墙,防止初期雨水等各类废水进入海域。③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居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环保设施。 2、大气环境:①施工单位应采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③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特别是车辆经过居民的道路,要求对道路积极洒水,防止运输扬尘。④施工场地出口设洗车平台,进出场车辆在此清洗轮胎及车身,防止将工地泥土带入道路。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平整压实,防止尘土飞扬。 3、声环境:①该项目施工过程要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②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如选用商品混凝土。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打桩、搅拌或浇注混凝土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④合理布局施工设施,高噪声作业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对施工设备要进行设置底座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①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卖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集中收集后,由 (略) 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②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和振动筛等设备对渣料进行破碎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和布袋除尘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不产生生活污水。 3、声环境:①夜间(22:00~24:00)限制颚式破碎机、整形机等高产噪设备运行。②设备采购合同中应确保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设施,确保噪声符合相关规定。③定期检查设备运行转态,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收集的粉尘以及污泥外售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放至危废间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退役期要求:该项目运营期18个月,运营期结束后将予以拆除,拆除过程中,建设单位在拆除时候应注意如下几点:①设备避开雨天拆除,防止设备上油污冲刷进入天然水体。②避开夜间拆除,防止噪声对周边鸡母岩村影响。③优先拆除生产设备,最后拆除废水处理设备。④杜绝野蛮拆除,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 公众参与情况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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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略) 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