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17:45:00 来源:七星区政府
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3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经县区级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七星区第三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中华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七星区第三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略) 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