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处理*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处理*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联系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溪湖区火连寨村南沟
联 系 人:杨喜良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附件1:年处理*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年处理*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