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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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PB_JXSLGC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六条 评分标准 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投标人企业荣誉“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获 (略) 上公示的日期为准)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每提供一个得1分 ;获得全国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金奖,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提供4个奖项,本项满分4分”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获 (略) 上公示的日期为准)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大禹奖”,每提供一个得1分 ;获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全国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金奖,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提供4个奖项,本项满分4分”。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六条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文件编写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主要规程规范。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性标准强制性条文或有严重技术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修改为: “技术文件编写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主要规程规范,无原则性错误,技术得分不得低于39分,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性标准强制性条文或有严重技术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婺源县清华水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修改为: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蓼南乡河湖港及鄱阳湖岸线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人: (略) 蓼南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