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监控设备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略) 受 (略) 第七〇四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
1.项目名称:配电监控设备
2.项目编号:TC22120Y6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01 | 配电监控设备 | 1 | 套 | 800 (含税价) |
采购内容:配电监控设备包含配电区域控制器3套、现场采集控制器10套、CAN中继箱1套(I型6台,II型1台)及备品备件。交付日期:2023年2月15日。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企业名单,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的单位,不得参与。(提供声明)
4.6资质要求: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书(含军工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产品专业范围,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或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二证合一”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7业绩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实际销售应用案例(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类似产品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8不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
4.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声明);
4.11投标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投标人无预见可能在投标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声明);
4.12 未购买或领取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
4.13评审胜出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704所合格供方的办理工作,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4.14 对于参与过该项目上级任务军队、船厂或总体单位组织的竞争性采购单位,如评审后胜出,需待704所报该任务来源单位复核后,确认中标资格;
4.15投标人在招标结果生效前,任何阶段被发现失信禁止性条件的,立即失去投标、中标等资格。
说明: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如下:(汇款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名称: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2296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2日。
6.2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2日起到2022年12月2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方式:*@*ttp://**。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公章;
(3)标书费电汇凭证(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标明TC开头的项目编号)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上海美豪丽致酒店徐家汇衡山路店5层美豪厅( (略) 徐汇区建国西路691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第七〇四研究所
地 址: (略) 衡山路10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1-*-4322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联 系 人:刘工/孙工
电 话:*/*
邮 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