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2-* | 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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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环保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略) 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约660亩鱼塘 | (略) (略) | 1.编制单位:沭阳 (略) 2.编制主持人:曹杰 | 江苏华电宿迁宿豫关庙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报告表 | 为满足江苏省苏北地区用电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略) (略) 拟在 (略) 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南侧鱼塘内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利用660亩鱼塘表层空间,购置光伏板*块,拟建设30MW光伏发电系统,拟通过2回35k (略) 接入新建的35kV开关站,并以1回3 (略) 接入附近的变电站35kV侧。 | 1.废气: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无办公及生活设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为宿迁周边多个光伏发电项目之一,现场不设办公点,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派专人对辖区内多个光伏电站巡视、维护和检查,无废水产生。 3.项目施工期噪声的主要来源是打桩基础、安装组件及机动车辆行驶等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降低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太阳能电池板使用到期后由厂家回收,使用过程中定期检修可能会产生废电池板及组件,收集后直接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不在站内储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相关规定。 5.光污染:本项目光污染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反射的太阳光线,可能对附近区域的鸟类等飞行动物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