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略) 年产1500台水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17日,浙江 (略) 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浙江 (略) 年产1500台水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批部门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 (略) 是一家从事水泵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浙 (略) 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和 (略) 的厂房组织生产,租赁建筑面积为500m2。设计年产1500台水泵。主要生产设备有车床1台,切割机1台,摇臂钻床1台,喷漆台1个等(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员工11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 (略) 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环发〔2019〕56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承诺整改类,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项目于2020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浙江 (略) 年产1500台水泵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8月13 (略) (略) 备案 (温环永改备〔2020〕1122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 (略) 年产1500台水泵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中车床较环评减少1台、试压池较环评减少1个(车床仅用于少部分产品机加工,现阶段1台已能满足1500台产能需求);环评设计喷漆废气经光催化+活性炭 (略) 理后通过屋顶15米排气筒排放,实际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器+活性 (略) 理后引至14米高空排放(现由于依据《 (略) (略) 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环发【2022】13号,2022年3月18日),采用光氧+活性炭、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等组合工艺的,应淘汰其中的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故本项 (略) 理设施不再设置光催化氧化装置),其余建设情况与评估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10.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上述环保措施有所变动,针对第8点,该光催化属于淘汰类设施,故本次未开展监测,未导致不利影响环境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针对第10点,该排放口降低未超过10%,故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和喷涂除漆雾水(项目 (略) 内无厕所,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浙 (略) 内其他车间厕所),喷涂除漆雾水委托 (略) (略) 置;试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去毛刺粉尘、焊接废气、喷漆废气。
去毛刺粉尘采取定期清扫地面,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焊接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器+活性 (略) 理后引至14米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和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和废过滤棉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不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2、废气
监测期间,浙江 (略) 喷漆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苯系物(二#苯)、#酸酯类(#酸#酯)、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浙江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北侧下风向,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C、D、E号测点), (略) 内(喷漆房门口)设置了 (略) 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F号测点),监测结果中,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高点的浓度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和臭气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 (略) 厂界东北侧(1号点)和东南侧(2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南侧与其他厂仓库相连,厂界西北侧与阀门厂相连,无法布点)。11月17日昼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已 (略) 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TVOC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 (略) 年产1500台水泵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
2、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合 (略) ,做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确保达标排放。
4、合 (略) ,继续完善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及标牌、标识, (略) 理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 (略) 验收工作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