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略) 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 (略) 教育厅《关于做好2 (略)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 (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略) 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县城区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优先、免试入学、学位控制、阳光招生原则。
三、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凡未满6周岁儿童或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的在校就读的小学生不得参加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
四、招生条件
◆城区户籍户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在学区范围内居住,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或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范围满一周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以前迁入);或因城区征地拆迁等其他原因2023年秋季入学前已划入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的特定区域户籍(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认定材料:户口簿、出生证。适龄儿童单独成户或挂靠他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不予考虑。
◆城区购房户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购房且已实际入住(需提供3个月的水电发票)。认定材料:户口簿和下列三类佐证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因房产抵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产权证明;三是已交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
◆工作调动户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县外调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认定材料:户口簿、学区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明、监护人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等。
◆城区经商户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营商铺满一周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学区范围内。认定材料:户口簿、实际生活住址证明(租赁合同及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相应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商铺产权、纳税发票、缴纳租金等相关材料。无实体商铺的网店或在小区内(住宅、车库)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在学区范围内经商的,还需由学校不定期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并经2人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城区企业务工户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六个月以上(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并持有效居住证。认定材料:户口簿、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企业为员工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县域内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就近入学。认定材料:由县人武部出具军烈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立功等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能反映儿童与军烈属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 (略) “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实行人才子女教育保障计划,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优抚对象,为引才留人提供教育服务保障。认定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出具高层次人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户口簿。 (略) 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政策落实。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入学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特殊情况户
父母双亡的孤儿,根据监护人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入学。认定材料:户口簿、乡镇及相关部门证明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招生流程
1.报名方式。根据《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办字〔2023〕2号)的要求,新区小学作为试点学校,户籍户和购房户必须用“赣服通”中的“扫一扫”功能识别下面预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一次性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城区其他学校和新区小学其他类别的适龄儿童采取线下方式注册。
2.时间安排。新区小学8月11日9:00-8月15日18:00开始网上预报名,8月16日-8月18日线上审核,8月19日-8月21日公示符合入学条件新生名单,逾期未报名和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其他学校和新区小学其他类别的适龄儿童于8月10日-8月15日提交入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就读幼儿园,8月16日由幼儿园提交入学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外地及农村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符合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的,带好相关资料原件于8月21日-8月25日到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3.建籍筛查。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后15天内,学校为新生建立或接续电子学籍。招生过程中发现未满6周岁或因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无法建立新生电子学籍的,一律取消其城区入学资格。
六、其他补充事项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是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且该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可凭相关佐证材料,就近安排入学。
◆招生方案中涉及的房产是指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的,如果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
◆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其他个人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均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近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建议监护人将子女送到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实施送教上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黎川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94-*
七、学区范围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依据县城街道、路段、门牌号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划定招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每年根据国家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的政策要求和学校学位容量及上年度招生状况进行适度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划出部分双学区,家长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2023年学区范围如下:
◆实验小学
蔬州园路单号1-59号、港洲路单号1-51号、蔬州园路双号2-32号、港洲路双号2-82号、花市街单号1-49号、花市街双号2-86号、凌云巷单号1-9号、凌云巷双号2-18号、姚家巷1-13号、牛奶巷1-5号、电信巷1-2号楼、担水巷1-24号、日峰巷1-3号楼、人民路1-121号、人民新路单号1-13号、人民新路双号2-34号、状元路双号2-140号、团村路单号1-379号、团村路双号2-446号、东兴路单号1-371号、东兴路双号2-382号、冠建A区:黎河北路1-12号、团村路两侧楼房(共七栋)、团村路单号53-145号、团村路双号110-240号、冠建B区:冠建东路1-35号、沿河东路1-25号、博雅园、沿河西路1-32号、沿河西路555、666、777、888、团村西路1-20号、东纬一路1-10号、东纬二路1-24号、东纬三路1-26号、东纬四路1-26号、东纬五路1-13号、东纬六路1-21号、东纬七路1-20号、东径一路1-10号、西径一路单号1-7号、西经一路双号2-16号、冠建西路1-20号、初阳小区、冠建C区:新晨花园1栋-21栋楼、康舒花园、新晨花苑二期(状元路以南)小区、状元路单号1-383号,新城家园(A、B、C区)、 (略) 场。
◆第一小学
人民路122-579号、人民新路双号36-188号、人民新路单号15-133号、江家巷1-27号、喻家巷1-10号、彭家码头1-5号、吴家巷1-7号、老槽门巷1-8号、关帝巷1-11号、烟丝巷1-34号、新丰桥巷1-12号、胡家巷1-23号、许家巷1-12号、商会巷1-25号、鄢家巷1-4号、光明巷1-16号、光巷1-11号、石莲巷1-24号、南山巷1-46号、太升巷1-6号、东郊新村1-269号、余家巷1-5号、李家巷1-14号、枫柴巷1-52号、茶园巷1-2号、王福巷1-25号、洗马坑1-168号、船山路1-189号、菖莆巷1-8号、千佛阁1-19号、画眉一村1-142号、杨家岭1-38号、涂家巷1-17号、良种场(潭溪去黎光路一侧)、农科所(良种场对面)、 肖家巷1-15号、回上村回上(街上)小组1-50号、回上村后山湾(下后山)1-45号、回上村山湾路(上后山)1-75号、应宿巷1-36号、日升山庄1-125号、篁竹街(一小组、二小组、仁里)小组1-130号、县车队1-25号、针织巷1-22号、元远巷1-10号、横港路1-85号、东兴路单号373-721号、东兴路双号384-636号、沿河东路26-41号、篁竹打渔巷(畅园、王家头、打渔巷)小组1-153号、篁竹及横港安置房(新丰体育公园旁)、熊湖花园、未来城、新丰家园、新峰花苑、新丰路、翰林名居、敬贤路、油画创意产业园后安置房、翡翠观湖苑、金三阁新农村小区、新城家园(D区)、书香门第。
◆第二小学
日峰路单号1-325号、日峰路双号2-320号、建设路1-55号、日峰步行街1-118号、吉祥步行街1-94号、十字街1-102号、十字巷1-16号、采阮巷1-27号、杨家巷1-41号、南门口巷1-8号、东方红大道单号1-505号、东方红大道双号2-504号、日上大道单号1-49号、日上大道双号2—78号、信用巷(联社宿舍)、金穗花苑(农行宿舍)东门排单号1—19号、 (略) 场(含商城 (略) 无号牌地段)、药王殿巷1-60号、路工新村1-67号、气象巷1-34号、钢厂巷1-26号、特钢新村1-74号、财富广场1-158号、商城路单号1-161号、水塔路1-132号、粮贸巷1-11号、花园新村(拆迁)、下马路单号1-145号、下马路双号(拆迁)、林车巷( (略) 对面入口)、路边巷1-25号、北门巷1-94号、水*巷(拆迁)、北门路单双号1-101号、汽配新村1-49号、林车队(共四栋花园新村内、已拆迁)、石岭小组(石子岭)、吴家桥小组(下马路) 田东小组(小北门处)、诚兴广场、塘下小组(下马路)、墙外巷(县中队前)、小北门小组(北门路)、黎江御景( (略) 对面)、秀川花苑(原配件厂)、德心花园、京川大道双号2-180号、喜盈门、庆缘春、宝德小区、桃源居、同胜时代广场、鸿业小区、幸福家园、金鑫花园、向阳小区(水槽安置房)、站后巷1-3号楼、小西关巷1-31号、榆园新居、金色家园、站前巷1-23号、鼎汇广场。
◆第三小学
日上大道单号51-431号、粮舍巷 1-18号、粮车巷1-25号、画眉二村 1-70号、粮车巷附属巷、富贵佳园(民政局旁)、 金黎小区(无门牌号)、银光路单号1-33号、丽景豪苑(消防队旁)、银光路双号2-18号、黎光路1-163号、华山巷、 金东山庄(黎光路17号处)、国家粮食储备库、日上大道双号80-388号、东门新村1-27号、地税路1-61号、职校路1-135号、黎海花苑1-536号、阳光花苑(盐库路尾端)、 名仕花园(黎海花苑内)、株林路1—36号、株林陂、回上村株林荆源(无门牌号)、阳光小区(长坡顶端)、四友小区(阳光小区旁)、油库路单号15-101号、东门排双号2-278号、东风村1-64号、盐库村1-67号、黎海西路(盐库路尾端)、畜牧场(花园坑)、油库路单号1—13号、油库路双号2—50号、靶场一村双号2-8号、油库路双号52—110号、靶场一村单号1-25号、 靶场一村双号10—72号、靶场二村1-41号、靶场路1—123号 小康新村1-384号、画眉三村无门牌号码地段(民政局旁)、画眉三村1-35号、翡翠城、东景名苑。
◆新区小学
新城大道双号140-188 号、国安路、泰伯路单号15-41号、泰伯路双号22-50号、团村路单号381—583号、团村路双号448-540号、国安风情街单号1-259号、国安风情街双号2-372号、国安南二路1-161号、国安南三路2-180号、国安北一路1-91号、国安北二路2-136号、华丽中央、剑桥春天、学府新城、学子新苑、万家春景、富宸国际、聚德花苑、武装部宿舍、华山瓷厂(坪山)及五一村车前小组 清华苑、新城明珠、紫荆花苑、学府名门、江大花园、龙庭国际、国安*号、 (略) 、新城名苑、中荣帝景湾、逸品湾、国安假日酒店旁生小区、尚书苑、同胜幸福里。
◆下桥小学
下桥路1-106号、桥头小组、下桥小组1-35号、楼上小组、楼下小组36-104号、桂排小组1-35号、田市小组1-26号、农工小组1-23号、廖排小组1-25号、鑫鑫别苑、金川花园、丽景花园(鑫鑫别苑、金川花园、丽景花园为双学区,监护人可在新城实验学校和下桥小学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
◆新城实验学校
小学部:福洲城、锦绣豪庭、金安小区、金元宝小区、荷心苑小区、川田嘉园、川田花园、黎川西汽车站商住楼、阳光城小区、杰汇华庭、福鑫小区、新荣村、二期廉租房(闽台工业园旁)、城南*品、创业嘉园、京川大道单号1—435号、刘家小区1-143号、永城路双号2-476号、新平路2—42号 、京川大道289号附1-附12,永城路单号1-477号、师大路1-142号、营房路1-50号、天香巷1-41号、武家路、日峰新村1-75号、聚福首府、黎川府、康舒学府、锦绣春天、东晖名苑、五一家园、五一湖安置房、山湖豪苑、泽源华府、香荟国际。(五一家园、五一湖安置房、山湖豪苑、泽源华府、香荟国际为双学区,监护人可在新城实验学校和第四小学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鑫鑫别苑、金川花园、丽景花园(鑫鑫别苑、金川花园、丽景花园为双学区,监护人可在新城实验学校和下桥小学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
◆第四小学(原日峰镇栗塘小学)
日峰镇栗塘村辖区范围、五一家园、五一湖安置房、山湖豪苑、泽源华府、香荟国际(五一家园、五一湖安置房、山湖豪苑、泽源华府、香荟国际为双学区,监护人可在新城实验学校和第四小学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