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淮北 (略) 对《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马光儒。
项目名称: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杜集经济开 (略) 5号
建设单位:淮北 (略)
联系人:马光儒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淮北 (略) 于安徽省淮北杜集经济开 (略) 5号投资建设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该项目占地*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浓缩机140套、浓缩机配套设备140套/台、浮选机110套、浓缩机和浮选机配件*件的生产能力。2023年6月 (略) 杜集区 (略) 作出了《关于淮北 (略) 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1月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按环评设计建成并进入调试生产阶段,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2024年3月23日,淮北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整体验收,本项目设备由4台立式车床改为2台卧式车床和1台CDS6150C-1500车床,减少1台扣压机,增加两辆10吨行车;下料产生的金属粉尘与焊接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经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减少一个废气排放口;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处理催化燃烧装置由采用天然气引燃和补燃改为采用电能补燃,电能的替代天然气是环保向好的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处置设施
(1)切割下料废气(排气筒:DA001)
本项目采用氧气、*炔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主要为金属颗粒物,98%都会自然沉降于厂房地面,则少量颗粒物会进入空气中。
本项目等离子切割工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项目采取在等离子切割机上方安装集气系统,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排气筒:DA001)
焊接过程中会形成由气体和固体微粒组成的焊接烟气,项目在各焊接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系统、焊接工段上方设置集气主管道,集气系统通过支管连通主管,主管终端连通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通过管道连通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
(3)喷砂粉尘
本项目喷砂除锈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喷砂产生的粉尘主要成分是氧化皮。喷砂设置封闭的喷砂房,通过管道、风机将封闭的喷砂房的喷砂废气连通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管道连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
(4)喷漆、晾干废气(排气筒:DA003)
漆料和稀释剂在混合配置过程中,有有机溶剂挥发,该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且调漆完成后即用于喷漆,因此,调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计入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喷漆、晾干房废气处理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本项目设1个一体式、干式、全密闭式喷漆、晾干房并保持一定负压,确保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下运行,废气经引风机、管道收集,管道连通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管道连通不低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处置设施
本项目雨污分流,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自建环保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接管杜集经济开发 (略) 后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至龙河。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为电焊机、空气压缩机、切割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废边角料:下料时车间打扫收集量,除尘器收集及降落车间内粉尘量、废边角料等,外售综合利用。
焊接烟尘及焊渣采用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焊接烟尘、焊渣外售综合利用。
喷砂粉尘及废喷砂: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工件表面喷砂处理时,产生废喷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固废
废切削液:本项目切削液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能循环使用的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本项目机械维修、维护、保养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废干式过滤物质:废干式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漆渣:本项目喷漆产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本项目使用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脱附处理,项目活性炭需适时更换,废活性炭属于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催化剂:本项目使用催化燃烧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废催化剂一般3年更换一次,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桶:项目废漆桶、废切削液桶、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 (略) 提供的《淮北 (略) 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2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有组织排放浓度,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附录A中“表A.1中限值-特别排放限值”。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最大值,同时按照本项目下料焊接年工作2400h、喷漆年工作1800h、喷砂2400h进行计算,则非*烷总烃、颗粒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079t/a、0.356t/a, (略) 环保局核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排放总量0.562t/a、1.289t/a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淮北 (略) 高端工程机械制造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合同法》﹑固体废物审核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合理贮存及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6日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61-*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