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 区集资交﹝2024﹞1820号
(略) (略) 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委托,定于2025-01-16 1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略) 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广州第二中 (略) (略) (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项目编号:前进经济联社交﹝2024﹞0043号)进行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该要求)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1. (略) 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大写:*亿元整)。(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 (略) 须满足上述要求)
2.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竞投。
2.1允许联合体竞投,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在联合体协议中股权占比大于或等于51%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投。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资产地址: (略) (略) 黄埔大道南侧,5 号线三溪地铁站出口西南侧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业、商务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 待办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计容面积26元/月/平方米(参与竞价)
不计容面积*元/月(固定价格,不参与竞价)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月/平方米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元/月/平方米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仟*佰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 (略) 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人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合作期限: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 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筑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至完工之日止),经营期限37年。
(三)项目开发要求
1、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目标与定位是为就业者提供高质量、多元、环境优越的健康生活服务(最终以合作方(竞得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及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功能、发展目标与定位的协商结果为准),详见项目可行性报告。
2、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整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应由合作方(竞得人)负责编制办理,由项目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最终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目前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编制)
3、投资概算:合作方(竞得人)应确保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680,*(大写:*亿*仟零*万*仟零**元整)。总建筑面积单方总投入不得低于5760元/平方米。合作方应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商业运营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项目所有建设资金。
4、项目土地价值评估报告:本项目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交易底价。项目评估结果显示项 (略) 场价格为人民币416,*(大写:*亿*仟*佰***万*仟*佰**元整)(详见评估报告书)。
5、项目用地中主要建筑物的楼高:≤180米;层高: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之间的楼距: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建筑物风格:体现简洁大方和现代化气息的建筑理念;项目用地上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地等的数量、布局比例: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建垃圾分类收 (略)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结合建筑设置),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绿色建筑:一星绿色建筑比例100%,以规划、建设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合作方需根据规划、建设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6、项目用地上建筑物的建筑标准:总建筑面积单方总投入不低于5760元/平方米(投资估算由合作方(竞得人)根据项目定位、项目业主及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最终的投资估算以经业主单位审定后的为准)。
7、本项目已有《关于申请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9350号,暂未办理规划、报建、建设许可证等证照、手续;所有后续证照、手续,均由合作方(竞得人)负责办理,在不损害项目业主单位利益的前提下,项目业主单位保证积极配合合作方(竞得人)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并给予合理的、必要的协助。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建设成本)。项目业主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协助合作方(竞得人)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导致本项目竣工验收延后、无法按时交付使用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承担法定的违约责任。
8、专项建设担保金: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开发,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开具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万元整)银行保函,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如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开具收款票据,所产生的税费由合作方承担)。
9、合作开发合同签订后,合作方(竞得人)应严格依法依规负责出资和经营,合作方(竞得人)未经项目业主单位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约定的组织形式、成员构成和股权、出资比例,不得向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变更合同主体。
10.合作开发合同签订后,合作方(竞得人)保证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对外签订的相关租赁、经营合同的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修改调整的,按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执行),且整体租赁、经营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合作经营期限。合作方(竞得人)必须保证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土地、用地、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等规划批准的性质和用途,不得存在任何以租代售或者其他变相出售的行为。因合作方(竞得人)将本项目物业出租予第三人或者交付予第三人经营、使用等行为所发生的任何涉及第三人的纠纷,均由合作方(竞得人)负 (略) 理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因合作方(竞得人)原因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的,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要求合作方(竞得人)赔偿项目业主单位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因合作方(竞得人)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作开发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实现本项目开发目的的,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合作方(竞得人)已支出或投入的资金不予退还,已完成的本项目工程全部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且项目业主单位无需对合作方(竞得人)作出任何补偿,如造成项目业主单位损失的,项目业主单位同时有权要求合作方(竞得人)赔偿项目业主单位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参建相关单位情况如下:
(1)项目业主单位与代建管 (略) (略) 建设工程 (略) 签订了“代建协议”。 (略) 政府关于同意将建设模式调整为代建代营模式的批复,该协议已得到批准解除,处于程序完善过程。
(2)本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与合作方(竞得人)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自“代建协议”解除之日生效。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代建协议”解除事宜;项目业主单位与代建管理单位因“代建协议”解除产生的有关责任,均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如“代建协议”未能在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解除的,项目业主单位与合作方(竞得人)可在1个月内协商解决合作开发合同生效及后续本项目合作事宜;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书面解除合作开发合同及本项目合作关系,双方互不承担缔约过失、违约、补偿等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3)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前,项目业主单位已对项目用地开展了前期设计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约为人民币*)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合作方(竞得人)应自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单位支付。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合作开发合同生效并收到合作方(竞得人)支付的全额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前期设计相关工作成果移交交付予合作方(竞得人)。
(4)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已对项目用地开展了前期一系列勘察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相关勘察合同,已发生的前期勘察费用(人民币*)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合作方(竞得人)应自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单位支付。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合作开发合同生效并收到合作方(竞得人)支付的全额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勘察相关工作成果移交交付予合作方(竞得人)。
12、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项目业主单位聘 (略) 签订可行性研究编制报告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和聘请律师团队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为项目合作开发全过程顺利开展提供监管和保障服务,所产生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
(四)合作方式、年限、收益分配等:
合作方式: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仅提 (略) (略) 黄埔大道南侧,5号线三溪地铁站出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合作方(竞得人)负责提供全部资金(包括超概算的资金)进行合作建设,并负责项目的经营。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用地手续、立项、规划、报建、环评、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等所需的投资成本和与项目用地使用、开发建设至完成办理全部物业不动产权证直接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增值税、契税及附加税等)均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项目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资金。资金须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但必须以项目业主单位名义申报、缴纳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税前提前通知合作方(竞得人),合作方(竞得人)自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其应承担的税费或款项按项目业主单位指定方式足额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再按规定予以申报、缴纳。项目业主单位因固定收益所产生的税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项目业主单位与合作方(竞得人)在项目运营期间各付各税。
合作年限:项目合作总期限共为4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限3年(含办理规划、报建、建设许可证等手续和证件时间,至完工之日止),经营期限37年。合作期限自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方(竞得人)将其按合同约定所占有、使用的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设施设备按届时(以合作方(竞得人)核算的总投资为依据,实际经营者所有的未附合的设备设施等不包括在内)使用现状无条件、无偿移交给项目业主单位。合作方(竞得人)不得拆除或迁移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含地上和地下)及设施设备。
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合作方(竞得人)应在合作开发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如因合作方(竞得人)付款延误导致项目工程未能在建设期内完成本项目建设,超过6个月,按合作方(竞得人) (略) 理,违约方需支付*元违约金;超过18个月仍未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的,视为合作方(竞得人)根本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已建成的部分无偿归属于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收益分配方案:项目业主单位拥有项目用地使用权和项目建筑物(包括地上与地下)的所有权;合作方(竞得人)对项目建筑物享有合作期限内的使用权、经营(出租)和收益权。合作方(竞得人)在建设期及经营期限(40年内)向业主单位支付收益,收益起付日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支付方式为按月定额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收益。在前六周期年内(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含本数),每月支付标准为: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计容建筑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后政府批准核定的面积为准,下同)按最终的成交价除以2为准计算,不计容面积*.25平方米(最终不计容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后政府批准核定的面积为准,下同)按12.*元/月固定价格计算。第七周期年(含本数)至第八周期年(含本数)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最终成交价为准计算,不计容积面积*.25平方米按*元/月固定价格计算。从第九周期年(含本数)开始递增,每5周期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项目合作方(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后60日内,开具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万元整)的银行保函,作为本项目的专项建设担保金,专款专用。
除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自动解除或双方另行协商外,由项目业主单位及合作方(竞得人)按照以下工程进度解付上述专项建设担保金:
(1)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基础工程完工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36,*(大写:*仟*佰万元整);
(2)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30%,即人民币54,*(大写:*仟*佰万元整);
(3)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36,*(大写:*仟*佰万元整);
(4)经双方一致确认在本项目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降低保函额度20%,即人民币*.00元(大写:*仟*佰万元整);
(5)经双方一致确认,在合作者(竞得人)已按照双方后续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本项目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撤销剩余全部保函,即人民币18,*(大写:*仟*佰万元整)。
如合作方(竞得人)未能按照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导致项目烂尾无法实现合作目的,视为合作方(竞得人)根本违约,未解付的专项建设担保金无条件归项目业主单位所有,由项目业主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保留依照法律规定和合作开发合同约定追究合作方(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交易成功后,由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成立项目组,共同推进完成整个项目建设阶段的各项工作直至本项目整体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 (略) 建设配套费用尚未缴纳(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如项目业主单位无法向政府申请到该笔费用的减免,则该笔费用计入建设成本,由合作方(竞得人)无条件按政府要求予以支付。
4.合作方(竞得人)应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 (略) (略) (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万元整):
支付方式:合作方(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广州第二中 (略) (略) (东区)前进村复建房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后,合作方(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万元整)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方(竞得人)应在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仟*佰万元整)一次性转入项目业主单位账户。
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或终止、解除等合作终止时,合作方(竞得人)缴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予合作方(竞得人)。
5.如合作方(竞得人)拒签《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合作方(竞得人)的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 (略) 理。
6.合作期间,项目业主单位与合作方(竞得人)各付各税,除项目建设、办理产权证所需税费由合作方(竞得人)承担外,项目业主单位的因收益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
7.优惠政策实施方案:自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签署之日起,如政府对本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如税费、报批报建费、运营、办证等方面的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的,项目业主单位应积极配合申请,合作方(竞得人)需按要求备齐申请该等优惠政策所需的相关资料交予项目业主单位。在政府将相关的优惠政策款项返还到项目业主单位后,按照“谁支付或谁运营,优惠或返还款项归谁”的原则分配。
8.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 10日内,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用地移交合作方(竞得人)开发建设,若有变化,双方及时通知。
9.合作方(竞得人)组成联合体在竞投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前述情况者,视为合作方(竞得人)根本违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拒绝签订或解除合作开发合同。
10.联合体竞得人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对项目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其它内容详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12-25至2025-01-14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12-26至2025-01-1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项目资质要求相符的完整资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名,待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流程。
(三) (略) 注册的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 (略) 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5-01-16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接受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投人资格审核
竞投人需在报名界面中正确填写转账信息,上传转账凭证及其他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料,等待审核,并在报名时间内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项目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前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一)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二) (略) ( (略) 的加盖 (略) 章程)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大写:*亿元整) (略) 章程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竞投,联合体 (略) 须提供)。
(三)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六)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略) 服务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 (略) 理。竞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 (略) 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纪检监察联络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略) (略) 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略) 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 (略) (略) 前进街前 (略) 3号
联 系 人:刘明森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6楼( (略) (略) 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