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服务中心搬 (略) 络配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新庄街道
2.2合同估算价:约56.*元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清单内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7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方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 / ;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或具备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 (略) ,须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书以及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为建造师必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01时30分至04时00分,到江苏鸿成 (略) 204室( (略) (略) 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大写:*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江苏鸿成 (略)
开户银行: 南京银行/*;
账号:*3
交纳形式:不限。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下午03时30分,地点为: (略) 新庄 (略) (略) 花园城管中队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营业执照;(6)企业资质证书;(7)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8)投标保证金证明。
注:(1)除上述第(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略) 场监管 (略) ”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 (略) 、新庄街 (略) 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10-*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10-* | |
联系地址: (略) 新庄街道 邮政编码:*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 |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