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城北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靖发改字【2024】194号以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靖安县城北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靖安县城北片区。
3、工程规模
1、排水渠排涝能力提升改造;
2、 (略) 系统提升改造;
3、排水渠岸线生态提升改造;
4、 (略) 工程, (略) (略) ,总长约4.3㎞。
总投资约3.62亿元,具体以批复的规划为准。
4、本项目设计费:*元。
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6、工期要求: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自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审核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自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含)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 (略) 页截图;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6)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项目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予补偿设计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 (略) http://**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电子化开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 (略) 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 (略) 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及电话:
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