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建设和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略) 杏林食品四车间魔芋爽高端化生产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 (略) | (略) 漯河经济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 漯开环监表(2024)19号 |
附件:
关于《 (略) 杏林食品四车间魔芋爽高端化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漯开环监表(2024)1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