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29日-2024年02月08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合并全本PDF.pdf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花溪区石板镇隆昌村麦坪路口小米井 |
建设单位 | 贵州石联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受理日期 | 2024-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