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国有 (略) 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及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度设备报废的情况予以公示。
在2016年各单位、各部门申请报废国有资产清单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 (略) 技术鉴定, (略) 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学校党政办公会议审批。经研究,认定此次经鉴定建议报废的国有资产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及工作的需要,同意报废。此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有:仪器仪表类561台(件),原值 *** .19元;机电设备类101台(件),原值 *** .98元;电子设备类2350台(件),原值 *** .50元;印刷机械类20台(件),原值 *** .01元;卫生医疗器械类3台(件),原值2580元;文件设备类135台(件),原值 *** .00元;工具、量具和器皿类35件,原值10444.00元;家具类10795台(件),原值 *** .07元;行政办公设备类56件,原值 *** .62元;被服装具类400件,原值24900.75元。
如对以上报废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 * 日---7月16日)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实验室 (略) 反映。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 ***
实验室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