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安徽 (略) 年产#吨新型生物质陶粒除磷填料与轻质混凝土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新型生物质陶粒除磷填料与轻质混凝土原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里镇萧县 (略) 院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振环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 (略) 拟投资#元在萧县#里镇建设年产#吨新型生物质陶粒除磷填料与轻质混凝土原料项目。项目租赁萧县 (略) 北侧一栋厂房,占地面积为4481.16平方米,项目以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产生的生物质灰、生物质渣为原料,购置喂料机、脱水筛、输送机、滚筒、螺旋采砂机、压滤机、水泵、色选机、磁选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新型生物质陶粒除磷填料、轻质混凝土原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新型生物质陶粒除磷填料与轻质混凝土原料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为冲洗用水。冲洗用水经污水罐 处理后通到清水罐回用于生产。整个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萧县 (略) (略) 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场地硬化,原料运输车设置篷布,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 (略) 内地面定期清扫,冲洗。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废旧金属、砂饼由厂方收集后外售。未完全燃烧的杂物由厂方收集后送至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焚烧。废润滑油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4】16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 (略)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