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M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清扫车、洒水车、双排座自卸汽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5-30,更正为:2023-06-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13 09:00:00,更正为:2023-06-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13 09:00:00,更正为:2023-06-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更正为: (略) 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清扫车)参数序号第5点更正为“★整备质量≥10150kg”,第6点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7/7°”,第11点更正为“轮胎规格/数量≥10.00钢丝胎/(6+1)”,第12点更正为“▲清水箱容积≥4.5m3”。采购包2(洒水车)参数序号第7点更正为“轮胎规格/数量≥10.00钢丝胎/(6+1)”,第10点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4/11”。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清扫车)技术部分评分项目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按以下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中以“★”标示的内容(7项)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以“▲“标注的技术参数(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62分,其余参数(2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4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未明确响应或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洒水车)技术部分评分项目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按以下统一标准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中以“★”标示的内容(6项)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以“▲“标注的技术参数(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08分,其余参数(1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2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未明确响应或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清扫车)商务部分评分项目第1点更正为“投标人或车辆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洒水车)商务部分评分项目第1点更正为“投标人或车辆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3(四轮双排座自卸汽车(挂蓝牌))商务部分评分项目第1点更正为“投标人或车辆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采购包4(六轮双排座自卸汽车(挂黄牌))商务部分评分项目第1点更正为“投标人或车辆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第2点更正为“交货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明溪1辆、清流1辆)”。采购包2第2点更正为“交货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尤溪1辆、泰宁1辆、清流1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三元区富兴路11号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中路296号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98-*
(略) (略)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