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8月1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建设规模及内容:大川(杭州) (略) 在桐庐县凤川 (略) 98号设立,年产3000吨生物降解聚乳酸饮料杯、快餐盒、食品包装盒。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挤出、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三)废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PS版、废洗车水、废液压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